三中案無罪馬英九感謝司法公正 僅蔡正元判刑3年半

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於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指示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以「非常規交易」方式賤賣中視、中廣、中影及舊中央黨部等國民黨黨產,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臺北地院歷經3年多審理,27日宣判3人均無罪,可上訴。

「三中案」所涉內容包含2005年12月24日華夏公司股權交易案,中投、光華公司將所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經營權及「三中」經營權,全部移轉給前《中時》董事長余建新的榮麗公司;其次是2006年的中視公司股權交易案、舊中央黨部大樓、中影股權交易案,以及中廣股權交易案。另外,還有前立委蔡正元涉嫌侵占中影減資款案。

此案原經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簽結,臺北地檢署後於2016年8月重啟調查,依據國民黨部眾多會議、談判的對話錄音檔等證據,認定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在議價交易過程中,造成中投公司實質損失達新臺幣72億餘元,包含中視案、中影案、中廣案、舊中央黨部大樓案共44億4,644萬餘元,以及中廣案未實現的28億4,530萬元應收股款價債權。

案經北檢於2018年7月10日偵結起訴,臺北地院費時3年3月審理,認為馬英九在此案交易期間未曾擔任中投公司及光華公司董事,也未經兩公司授權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對外有為公司簽名權限,因此不符《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的身分;且檢方所提錄音證據,是買賣雙方談判的商業話術、舉證不足,因此判3人無罪。

至於蔡正元部分,北院認為,阿波羅投資公司擔任中投公司出售中影股權的交易平臺,身為阿波羅董事長的蔡正元明知中影股票出售後所得應歸阿波羅所有,卻基於業務侵占及背信犯意侵吞2億8,032萬7,983元;事後又刻意遺漏此會計事項,委託不知情的記帳業者製作不實財報,破壞交易安全。考量他毫無悔意,判刑3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

馬英九:感謝司法  蔡正元:判決不公

對此,馬英九辦公室聲明,他擔任國民黨主席時,是依照《廣電法》規定,為使國民黨符合《廣電法》中政黨必須於2005年12月26日前退出廣播、電視經營的規定,才會出售中投等黨營事業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三中案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但北檢卻強行將他入罪,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

蔡正元則認為,判決不公,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是民進黨對他的政治追殺,因此他會提起上訴。張哲琛委任律師丁昱仁說,此判決已確認三中案並無不法,呼籲檢方尊重判決結果,不要再提起上訴,讓糾纏15年的三中案能塵埃落定。而北檢並未明確表態是否上訴,僅回應「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再行審慎研議辦理」。

民進黨:疑點未明  國民黨:還馬清白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表示,尊重臺北地檢署提起上訴的權力,民進黨也認為三中案疑點未明,先不論過去各種「黨庫通國庫」的狀況,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岳父高育仁曾就賤賣三中案抱怨「交易過程有鬼」,賤賣黨產,且寫信給馬英九抱怨交易不公,也曾有媒體披露相關錄音。國民黨內部也有各種質疑,有必要讓社會大眾了解真相。

國民黨表示,實際上這些控訴,就是羅織罪名、就是政治追殺。如今無罪判決揭曉,可說是還給馬英九清白與正義,全民應該唾棄這樣羅織罪名、踐踏司法的執政黨,用行動與選票下架民進黨,才能還給臺灣社會一個公道。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國民黨的黨產究竟是否為不當取得?才是需要釐清的關鍵。對於檢察官是否應上訴,張其祿說,地檢署當年希望以重罪論處馬英九,「如果他們真的覺得有道理,該上訴應該就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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