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提核三除役聲明 核廢貯存應納環評
環保團體25日針對核三廠除役計畫發表12項聲明,包含核廢料貯存、輻射監測等應納入環評事項;核三位於恆春斷層上,除役應嚴加考量地震安全;組成核三廠除役委員會,加強與地方公民溝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5日召開「核能三廠除役計畫」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台電公司表示,核能三廠兩部機組運轉執照將於2024年7月及2025年5月屆滿後進行除役,取得除役許可約25年內完成除役。
環保團體在會議前先行舉辦「核三除役環評會議 民間聲明記者會」,發表12項聲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指出,除役計畫應明定包含25年後拆除物的高、低階放射廢棄物移出計畫,才是實質除役,並承諾核廢料貯存及運送應嚴格管制。
恆春半島核三廠除役關注小組成員張清文說,除役過程最擔心輻射外洩,台電應完整調查,包含廠區內外關聯的地下水文,並設水井;另外恆春有颱風、落山風等氣候因素,廠區周邊5至10公里應設監測器,若輻射粉塵濃度過高便發出警報,提醒民眾採取防護措施。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表示,核三就是在恆春斷層上,未來25年過程中要拆除、核廢料的貯存,都必須考量斷層影響。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理事長林莉棻指出,政府應該公開資訊,並組成核三廠除役委員會,其中民間成員應占3/5;台電對當地居民、社經、文化、生態造成的負面影響,應調查並擬定補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