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搶搭五倍券風潮刊優惠廣告 北市裁罰4案
振興五倍券於10月投入消費後,不少業者紛紛推出優惠方案搶客,就連醫美診所也透過網站、社群軟體等管道進行促銷。不過,臺北市衛生局25日提醒,醫療院所不得以任何具促銷意圖的廣告進行宣傳;迄今已查獲4見與五倍券相關的違規廣告,共裁罰21萬元。
北市衛生局25日舉行視訊記者會。醫事管理科視察吳秀娥表示,醫療機構不得以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促銷意圖的醫療廣告進行宣傳;也禁止刊登「國內首例」、「唯一」、「首創」等強調最高級、排名的敘述性名詞或類似聳動用語,違者可依《醫療法》規定裁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截至今年10月25日止,北市衛生局已接獲526件涉嫌違反醫療廣告案件,查證後裁處違規醫療廣告案件有56件,佔總件數的10.6%,罰鍰金額累計達308萬元。其中,吳秀娥說,有4件是與五倍券相關的違規廣告宣傳案件,包含「五倍券專案,5000抵用6000」、「凡使用五倍券5000,回饋使用面額的20%」等,多為醫美機構,共裁罰21萬元。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擇醫美機構療程時應注意「六要三不」,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醫師執業執照、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欲改善部位、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要詳閱衛福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要求開立收據;不要預付訂金或預購療程、不要相信「全國第一」等誇大用語、不要參加不當招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