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國會通過修法 為設駐臺代表處開綠燈
立陶宛政府日前宣布,立國駐台經貿代表處預計年底前運作。立陶宛國會9月30日順利完成修法,允許立陶宛政府來台設立代表處。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立陶宛經濟暨創新部部長雅莫奈特(Aušrinė Armonaitė )指出,立陶宛致力與台灣、南韓、新加坡、印尼及其他區域內國家發展貿易和投資關係。修法後,立陶宛可與發達海外市場建立更緊密的經濟關係,並在高科技及創新領域強化合作。對於北京施壓阻止立陶宛在台設處,雅莫奈特重申,立陶宛和歐盟立場一樣,尊重中國的國內及外交政策。
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樂見立陶宛就來台設處的規畫往前邁進一步,相信台立兩國將發展更深厚的友好合作關係。深信兩國在相互設處後,將在自由民主共同價值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雙邊互惠實質關係。
此外,國發會主委龔明鑫預定10月20日率經貿投資考察團訪問斯洛伐克、捷克及立陶宛,除與相關國家的產業合作機會,雙方政府也將討論如何建構未來雙邊會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