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潛水訓練溺斃 檢查是否人為過失
嘉義縣消防局13日在仁義潭水庫辦理例行性水域訓練時,一名31歲翁姓隊員潛水複訓時在水中失聯約20分鐘,被救起時已無呼吸心跳,送醫仍不治。檢方14日相驗確認死因為溺斃,家屬對此無意見,但質疑搜救不利,後續將調查相關人員是否涉有過失致死責任。
嘉義縣消防局指出,翁員參與U型定點搜索潛水訓練,需沿著繩子下潛至10米深的水中,在水中平行潛行一段距離再浮上水面,兩端都有教官在水中監控,與教官拍到手才能浮上水面。當時翁員已與教官拍到手,在上升準備浮出水面的途中,他的潛伴覺得有過度換氣狀況,因此示意翁員趕快上浮,上岸後卻發現翁員未上岸。
翁員於當天下午3時25分左右下潛,潛伴於3時35分發現翁員在水中失聯後立即通報,搜索後於3時55分找到人,但已無呼吸心跳;經現場急救後於下午4時7分送抵醫院,但5時17分仍宣告不治。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發言人蔡英俊表示,經相驗後確認是生前溺水死亡,家屬對此沒有異議,但對搜救的過程有意見;由於過失致死罪屬公訴罪,因此後續將調查是否有業務過失責任。翁章梁也說,訓練有風險,已請消防局說明訓練過程是否有按照標準作業程序、發生意外的原因、哪個環節需要檢討等。
李永福前往殯儀館慰問家屬時表示,在撫卹部分會盡全力協助嘉義縣消防局及家屬。翁章梁也表示,已請消防局針對翁員以因公、從優撫卹。嘉義縣消防局長呂清海則說明,初步計算翁員因公死亡各項給付,包含一次給予及月撫卹金,合計共1,02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