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講解:快篩隔離、停業減班能否請假支薪?

圖為醫護人員進行疫苗接種前置作業。(中央社)
圖為醫護人員進行疫苗接種前置作業。(中央社)

文/記者鄭宜芬

本土疫情三級警戒持續中,防疫不可輕忽!當然,多數人依舊持續上班中,但若在工作期間,有染疫風險,該如何處理?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魏妁瑩,彙整各種狀況與應對,包括染疫、隔離、照顧子女、停業減班能否支薪、如何請假?相關規定一次解答。

一.確診染疫:

員工若因職業上原因染疫,可請公傷病假,雇主應發給原領工資,並依法給予職災補償;若非因職業原因染疫,則可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其中普通傷病假為前30日半薪,特休假則發給全薪,事假不給薪。

二.防疫隔離

勞工若被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集中隔離檢疫、因接觸確診者需居家隔離、具國外旅遊史者需居家檢疫,或需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可請防疫隔離假。

圖為新北集中檢疫中心,安置無症狀或輕症個案。(新北衛生局提供)圖為新北集中檢疫中心,安置無症狀或輕症個案。(新北衛生局提供)

薪資部分,未強制企業給薪,員工可向政府聲請補償,但若其間有支領薪資,或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則不得重複領取。若居家隔離、檢疫是因執行職務所致,工資照給。

三.各項事由請假

1.自主健康管理:可請特別休假或事假,視所請假別核薪。

2.因特定症狀就醫:請普通傷病假,視所請假別核薪。

3.與確診者足跡重疊:防疫隔離註記,未強制雇主給薪。

4.需照顧高中職以下子女、長照身心障礙者等:防疫照顧假,未強制雇主給薪。員工請防疫照顧假,公司不得視為曠職、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但也未強制雇主給薪。

5.接種疫苗請假:可請疫苗接種假,請假期間為接種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雇主得不給薪,但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處分;如超過疫苗接種假期間員工仍身體不適,可請普通傷病假;若是雇主要求勞工接種疫苗,則應給予公假,工資照給。

6.因快篩採檢請假:防疫隔離註記,未強制雇主給薪,但雇主也不得視為曠職、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補做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以不利處分。

四.企業停業:

企業停業分為兩類,若是政府強制停業的企業,期間員工無須請假,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處分。

強制停業期間,雇主若請員工協助消毒或內部整理工作,仍應照給工資;若公司因未落實防疫措施被政府勒令停業,屬可歸責雇主事由,工資應照給。

若企業是因應疫情自行停業(包含自行消毒),員工無須請假,企業需照給員工薪資。如果企業是配合地方政府呼籲或勸導而停業,例如:夜市、商圈自主停業,為促進勞資和諧,穩定勞資關係,宜以工會協商或召開勞資會議等方式,妥善溝通、討論,獲致共識,若徵得勞工同意減班休息,須留意對全時勞工每月給付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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