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未遵守防疫 法院強力執行遭罰21萬
這一波疫情來勢兇猛,瘟疫這一次是來真的,新北市政府執行政令也是來真的,需要大家提高警覺配合防疫,指揮中心有很多防疫規定與罰則,很多民眾一時之間反應不過來,導致被政府檢舉又遭送法院強制執行,若遭法院強制執行將直接從存款銀行直接扣款,以遏止不遵守規定的歪風。奉勸民眾一定要遵守防疫規定,以免被罰款,金錢損失又冒著病毒擴散的危險。
新北市一名王姓民眾(下稱義務人)因拒繳違反相關防疫規定罰鍰新臺幣(下同)合計21萬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足額扣押其銀行存款,並於今(27)日核發執行命令,准許移送機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收取上開金額以清償所欠罰鍰,展現本分署遏止民眾恣意違反防疫規定之決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表示,本件義務人於今(110)年3月間回國時,因未檢附登機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等健康證明文件,且未依規定完成申請入境檢疫切結書,而遭疾管署裁處罰鍰1萬元。其後,該義務人在居家檢疫首日又擅自外出至便利商店購物、到社區大廳找管理員,最後又未戴口罩返回居家檢疫地址,因而又遭新北市衛生局裁罰20萬元。
因義務人未繳納上開罰鍰,移送機關乃陸續於今年4月底、5月初將案件移送本分署執行。本分署受理後旋即調查義務人財產,發現義務人頗有資力,故於5月7日核發扣押命令,命相關金融機構扣押其存款。嗣金融機構通報已足額扣押義務人存款21萬元,又義務人接獲執行命令後,始終未與本分署聯繫陳報清償方案,本分署爰於今日核發執行命令,命金融機構將扣押之21萬元,分別解付疾管署及新北市衛生局入庫。該案自本分署受理迄今僅1個月左右即完成扣收義務人存款的執行程序,充分展現本分署執行遏止民眾違反防疫規定政策的決心與努力。
臺北分署說明,因應全國疫情持續嚴峻,在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本分署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公告及上級機關之指示,強力執行防疫裁罰案件,以共同阻止疫情繼續蔓延、守護國人健康,本分署並藉此呼籲社會大眾務必遵守佩戴口罩及居家檢疫等防疫規定,也勿轉傳未經證實之疫情相關訊息,以免遭受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