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執行防疫違規案 士林分署查封出境義務人房屋
為避免防疫產生漏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特別指示全國13個分署於4月20日針對防疫案件展開第三波強力執行專案。士林執行分署表示,針對臺北市、新北市政府衛生局3、4月移送案件,經查得義務人名下有存款、不動產等財產者,除執行查扣外,更查封不動產、限制出境。
士林執行分署20日指出,一名蔡姓女義務人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新臺幣10萬元,並於4月15日移送執行,執行官於當日至她的住所欲現場執行時,赫然發現蔡女早已於2月14日離境前往中國;士林分署隨即會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管委會主任,查封蔡女所有位於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的不動產。
蔡女房屋附近實價登錄價格約1,800萬元,士林執行分署指出,雖然該不動產價值與滯欠罰鍰的金額差距極大,但為貫徹政府防疫政策及展現強力執行防疫案件的決心,基於財產保全的目的仍先行予以查封,並於現場留下通知單,呼籲蔡女回國後務必要儘速繳納滯欠罰鍰,以免不動產遭到拍賣,以兼顧「公義與關懷」的執行理念。
此外,另名同樣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10萬元的林姓義務人,經士林執行分署調查,林男設籍於板橋戶政事務所,但行蹤不明,名下僅有一部2006年馬自達汽車,且所在不明;考量他有入出境紀錄,因此予以限制出境,並持續追查他的車輛。士林執行分署強調,只要查獲林男車輛行蹤,就會進行查扣、拍賣,以清償滯欠的罰鍰。
士林執行分署也提醒,若義務人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如未繳納又不辦理分期,士林執行分署勢必將強力執行,除扣押查封義務人財產外,也會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況下採取限制住居、拘提、管收等執行措施,以落實政府公權力,共同守護臺灣得來不易的防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