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清明連假驗車過期怎麼辦 快看規定免受罰

車輛檢驗情形。  (嘉義市監理站提供)
車輛檢驗情形。 (嘉義市監理站提供)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

清明連續假期將近,為避免大家在連假期間還得為愛車的定期檢驗煩心,嘉義市監理站特別提醒大家盡早為愛車進行定期檢驗,以免清明連續假期前後欲辦理檢驗車輛較多,造成車主的等待與不便。

車輛檢驗情形。  車輛檢驗情形。 (嘉義市監理站提供)

另外,定期檢驗期限若是落在清明連續假期當中,可順延至假期後的第一個上班日,以本次清明連續假期來說就是110年4月6日。定期檢驗的期限是依登載於行照下方的指定日期來計算,除出廠逾10年以上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之外車輛,皆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規定,在指定日期前後1個月內進行定期檢驗,出廠逾10年以上的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則需在指定日期前1個月內進行定期檢驗。

因此如果是一般的自用小客車或小貨車,且定期檢驗的指定日期落在110年3月2日至3月5日之間,期限就可以順延到110年4月6日。但考量長假前後到監理單位或代檢廠的檢驗車輛可能會變多,還是建議車主能夠盡早完成定期檢驗,以免逾期受罰。

嘉義市監理站也呼籲社會大眾,清明連續假期將至,公路總局為鼓勵民眾於清明連續假期期間搭乘公共運輸返鄉出遊,訂自110年4月1日0時起至110年4月5日24時止計5天,提供90條國道客運路線享優惠票價(或85折優惠)及43條台灣好行路線半價優惠,以及搭乘「臺北往返宜蘭」、「臺北往返花蓮」國道客運並使用花蓮地區台灣好行在地體驗行程套票或於當地住宿,可享有「4人同行1人來回票免費,且回程可再折抵200元」等多項東部限定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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