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通過「健康飲食促進法」 盼節省健保支出

台灣營養基金會創辦人黃青真(中)、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金惠民(右)等人19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探討飲食健康對國人的影響,呼籲制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建立健康飲食習慣。(中央社)
台灣營養基金會創辦人黃青真(中)、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金惠民(右)等人19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探討飲食健康對國人的影響,呼籲制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建立健康飲食習慣。(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民間團體倡議「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立法已39年,直到去(109)年才有立委提案,但至今仍無下文。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19日召開「保障飲食健康,立法不能再等」記者會強調,預防勝於治療,國家應立法促進國人的健康飲食觀念,以節省健保支出。

蔡壁如表示,健保總額每年大約成長5%,去年已經達到新臺幣7,526億元,65歲以上的健保費支出比率也逐漸增加,慢性病醫療費用比率更從39.9%提升到47.9%,其中就有不少是因為營養不均衡而引起的慢性病。盼能藉由制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建立民眾健康飲食的觀念,預防心血管疾病,以節省健保支出。

臺大生化科技系名譽教授黃青真指出,慢性病是臺灣人健康的最大威脅,也是消耗健保資源的最大宗;正值壯年的社會中堅若罹患慢性病,對家庭、工作都是很大的打擊,因此建立健康的飲食觀念應是國家發展重點。民進黨立委黃秀芳也認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落實健康飲食,不是一句口號就可以傳達,應透過立法的方式提升民眾認知。

然而,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早在1982年就有推廣「國民營養法草案」的類似想法。據了解,2016年時也曾有營養專業人士於國發會建立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為此發起連署,連署達標後衛福部也曾提出「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直到去年吳玉琴等16名立委也提出「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但至今仍未完成立法。

根據該草案顯示,明定衛福部應執行國民營養調查與監測、訂定國民飲食營養基準、建立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若發現人民缺乏特定營養素,且顯有危害健康之虞時,得公告該特定營養成分添加於指定食品,製造業者則應依公告內容添加該特定營養成分等。此外,草案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傳播不實之營養及健康飲食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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