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用路人安全 分析A1肇因對症下藥

【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

鑑於近日苗栗縣境內發生死傷交通事故及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亦發生幾起大型車輛交通事故,苗栗縣警察局長周煥興於3月10日召開會議,邀集業管副局長、交通警察隊及各分局交通組等相關同仁共同研議具體防制作為。

警察局彙整110年1至2月發生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前三名為違規停車、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及酒後駕車,會中決議從3大層面著手:

一、交通工程:道路主管機關已完成標繪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竹南段側車道及台1己線周邊道路紅線,明確告知駕駛人禁止(臨時)停車。


二、交通宣導:協調苗栗縣貨運公會支援半聯結(貨櫃)車實地體驗大型車輛產生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的可怕性。警察局特別函文各大型車輛商業同業公會,並於3月5日派員親自拜訪貨櫃及貨運公會理事長,強力提倡大型車輛所有人勿違規停車,且應增設車輛夜間照明裝備及合於規定之轉彎、倒車警報裝置,並呼籲用路人應注意行車安全距離、間隔及前方行車動態;再運用動態資訊可辨識系統宣導勿酒駕、勿疲勞駕駛及協請警廣播報即時訊息。


三、交通執法:分析A1類交通事故違規停車肇事時段為18-22時、地點為省道台61線,行人違規穿越道路肇事時段為18-20時、地點為省道台1線、縣道124乙線、市區道路,酒後駕車肇事時段為2-4時、地點為省道台1線、台6線、市區道路;針對上開分析資料「對症下藥」,統籌轄區警力員額規劃專責警力(而非單項勤務多種任務)針對肇事熱時及熱點實施交通稽查勤務,轄區竹南分局更針對大型車輛違規停車事故,自發生迄今在台61線周邊共取締95件大型車輛違停,並移除道路停放板車、拖架3件。歸納交通執法與事故發生是否成正比,採取二個月觀察期,滾動式調整勤務時段與地點;並辦理取締大型車輛違規講習。


「對於同樣時間、同樣地點,一再發生同類型案件,務必確實檢討策進,積極處理解決問題」,共同努力防制傷亡事故就是做功德、積陰德,讓全民有感警察辛勞付出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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