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評之五】12 評江澤民與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
(二)罰款抄家剝奪生存權利
「經濟上搞垮」是由整個中共國家機器進行的。在被鎮壓的5年以來,數十萬中國法輪功弟子被施以恐嚇性罰款,少則數千元,多達幾萬元。這些罰款,沒有任何法律條款作為根據,由地方政府、單位組織和派出所、公安局隨意進行,被罰款人也不會收到任何法律文件作收據。
抄家,既是一種經濟掠奪方式,又是一種恐嚇方式。堅持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隨時面對警察的抄家,抄家者拿走現金和財物,在農村,有時候甚至連家中的存糧也不放過。同樣的,這些被抄走的財物沒有任何收據,大多由執行抄家任務的人中飽私囊。
同時,法輪功學員也面臨下崗失業的懲罰,農民則面對收回土地的威脅。中共甚至連已經退休的老人也不放過,許多退休的老年人被停發或少發退休金,收回所居住房。一些從事商業活動的法輪功學員,則被沒收財產,凍結銀行存款。
在執行這些政策的時候,中共採取了連坐的政策,凡是單位企業有法輪功學員,單位領導人和職工被迫停發獎金,停止晉升,以在社會上製造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而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也被面臨下崗失業、小孩失學、住房收回等等威脅。所有這些,目的都是為了截斷所有法輪功學員的經濟來源,以迫使其放棄信仰。
(三)酷刑折磨肆意殺戮
最血腥的「肉體上消滅」則基本上由公檢法系統執行。據明慧網的不完全統計,1999年7月20日以來的5年多時間中,通過民間途徑傳出、並且得到證實的至少已有1,14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截止2004年10月1日,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山東、四川、湖北等。其中年紀最小的亡者只有10個月(山東省煙台棲霞寺口鎮南橫溝村法輪功學員王麗萱的兒子孟昊),年紀最大的82歲(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青山鄉二村法輪功學員楊永壽),婦女約占51.3%,50歲以上的老人約占38.8%。有中共官員私下透露,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數目,實際上遠遠高於這個數字。(待續,每週六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