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逃稅滯欠1.6億刻意脫產 遭強制管收
福方集團旗下福方汽車總經理、實際負責人楊健男,遭查出自2004年起連續3年欠稅及罰鍰高達1.6億元,並自2005年起刻意脫產,使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於2007年起僅陸續徵得57萬餘元,但他卻仍頻繁出國、豪刷VISA無限卡;新北執行分署因此於上月29日將他聲請管收獲准。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福方汽車從2004年起連續3年積欠營所稅、營業稅等,再加上罰鍰、利息等總金額超過1.4億元;雖經新北執行分署自2007年起陸續執行多年,但僅徵得57萬餘元,累計滯欠金額高達1.6億餘元。然而,福方汽車2005年時的資產淨值近新臺幣8億元,但楊健男疑為規避稅費,竟自同年起開始脫產。
執行官查出,楊健男於2005年先將公司名下34輛汽車過戶給長年旅居國外的親戚,所得1億餘元;2006年間又將總公司及組裝廠等21筆土地及廠房出售給由他的親戚擔任負責人的至遠公司,但對價金6.3億餘元流向交代不清;並陸續將10筆土地、5筆農地出售給由他擔任負責人的福友租賃公司,卻無法提出支付價金證明,脫產總價超過12億元。
新北執行分署於上月29日向法院將他聲請管收,法官審理時,楊健男的委任律師當庭向法官表示楊男現無工作、經濟生活靠其家人接濟。但執行官發現,楊男在從2017年至2019間,2年5個月間竟出國旅遊15次,更持有「VISA無限卡」、「MASTER世界卡」,甚至於2018年在旅行社刷卡消費近37萬元,近3年更跑遍國內各大高爾夫球場消費。
法官認定,楊男為福友租賃公司、福企公司董事長,並擔任富錦公司、德曼汽車公司、至遠公司及至晟貿易公司董事,顯非無業僅靠家人接濟生活者,卻一再推諉規避責任,並無誠意面對及解決欠稅問題、破壞租稅徵收公平性,因此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當日即將他解送至臺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直至繳清欠稅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