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徵求免費公車卡 中市:禁轉讓買賣

台中「市民限定」免費公車卡元旦上路,網路疑有民眾徵求已綁定的交通卡,市府嚴禁加強查緝。(記者黃玉燕/攝影)
台中「市民限定」免費公車卡元旦上路,網路疑有民眾徵求已綁定的交通卡,市府嚴禁加強查緝。(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

臺台中「市民限定」免費公車卡元旦上路,近期網路疑似有民眾徵求已綁定市民身分的交通卡。市府交通局回應表示,「市民限定」交通卡限本人使用,若查獲轉讓、出借、冒用、盜用他人交通卡,將依規定取消乘車優惠至少一年,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市長盧秀燕12日於市政會議再次強調,如有收購「市民限定」交通卡牟利販售者,一定法辦,市府將加強查緝。

台中「市民限定」免費公車卡元旦上路。台中「市民限定」免費公車卡元旦上路。(記者黃玉燕/攝影)

交通局長葉昭甫強調,為避免冒用交通卡,將不定期透過交易資料稽核或實地查核,依「台中市交通卡作業要點」規定,如經查獲將交通卡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自查獲日起,取消乘車優惠一年,查獲第二次取消優惠三年、第三次以上取消五年優惠。此外,若出借、轉讓、冒用及盜用他人交通卡牟利、或惡意破壞交通卡應用系統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這有詐欺嫌疑,冒充臺中市民違法得利,已明顯觸犯刑法,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藉此而獲得財產上不法的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詐欺得利罪未遂犯也處罰。

交通局表示,臺中市民限定綁卡人數已突破110萬人,市府公布95處地點均持續受理申請。提醒已上網填寫資料但尚未完成綁定者,請帶身分證件及慣用電子票證前往靠卡才算完成綁定,可至「市民限定台中交通卡」 ( https://idoor.taichung.gov.tw/)的「申辦查詢」頁面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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