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假港資 港澳條例或修法

陸委會16日表示,修正《港澳條例》31條是選項之一,但從未有「將修法刪除港資等同外資」的規劃。圖為香港市容。(Pixabay)
陸委會16日表示,修正《港澳條例》31條是選項之一,但從未有「將修法刪除港資等同外資」的規劃。圖為香港市容。(Pixabay)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

《港版國安法》七月在香港施行,有媒體報導,因應香港情勢變化,杜絕「假港資、真中資」滲透台灣,陸委會將在明(2021)年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1條,刪除港資可等同外資規定。對此,陸委會16日表示,修正「港澳條例」31條是選項之一,但從未有「將修法刪除港資等同外資」的規劃,媒體報導造成外界誤解,特予澄清。此外,港人團體「香港邊城青年」聲明表示,認同修法,也盼臺府顧及「真港資」權益。

現行「港澳條例」31條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台灣地區之投資,準用外國人投資及結匯相關規定;第四條第三項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在台灣地區之投資,準用華僑回國投資及結匯相關規定」。

《自由時報》引述政黨人士稱,香港極可能成為中共對台滲透基地,須嚴加修法,因此,陸委會研議修例,方向包括:大陸人在港投資、港人在陸投資又轉來台或經第三地入台,以及中國有實質影響力、營收來自中國等要件的港資,就可視為「中(陸)資」,不再適用外國人及華僑規定,將以較嚴格的中資來台規範嚴審,報導還稱陸委會正在研議中。

對此,陸委會16日表示,媒體指陸委會將修法刪除港資等同外資規定,並非屬實。陸委會澄清,近年來,迭有「假港(澳)資、真陸資」案件,干擾市場秩序,為防杜此一情形,陸委會已會同有關機關,在實務審查上,比照外資審查,追蹤最終受益人是否存在陸資等因素,以強化安全管理。惟隨香港情勢變化,「具有涉陸因素」之港澳投資案日益增多,也增添管理困難與負擔,故而陸委會正進一步研議檢討修正相關法令,期落實國安管理。

陸委會指出,現行「港澳條例」31條規定,港澳資來臺投資準用外國人投資規定,此規定適用於單純的港澳資金。但隨著近年中國大陸刻意藉陸資或在港澳的陸企或陸人,加大對港澳投資及經濟融合的力度,甚至刻意模糊陸港澳彼此的界線,故而港澳資涉陸因素不斷提高;陸委會對此問題研議強化管理方式,修正「港澳條例」31條是選項之一,但從未有「將修法刪除港資等同外資」的規劃。

陸委會說,對於我國經濟、產業發展具有實益的港澳資金及專業人才,政府秉持兼顧國安原則,歡迎來臺,並給予必要協助;另一方面,也會視港澳情勢發展,適時檢討修正政策及措施,涉及安全事項相關單位將嚴謹把關。

經濟部長王美花16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接受媒體採訪表示,陸委會尚未針對具體條文做討論,不便表示意見,若有跨部會討論,經濟部一定會參與。

港人團體:盼顧及「真港資」權益

有關陸委會擬修《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1條,刪除港資可等同外資規定。對此,港人團體「香港邊城青年」聲明表示,認同臺灣政府為打擊「假港資、真中資」滲透臺灣社會而做修例。不過,該團體強調,必須在不會傷害「真港資」前提下進行,方能達到保障香港與臺灣人民權益目的。

香港邊城青年表示,期待臺府能在現有法制上,進一步改善香港優秀青年在臺條件,包含港人工作居留後在臺定居,以及在臺港生在臺灣大專院校畢業後工作居留轉為定居的相關限制,並把此考量納入現在研擬修法的三大政策之下。

香港邊城青年呼籲,臺府應建立香港政府、警隊、與其他侵害人權之相關部門人員的名單,有效限制侵害香港人權與自由相關人士入境,防止中共打手移居臺灣。聲明指出,有鑑於香港民主、人權與自由的侵害日漸加劇,呼籲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以及執行「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的所有政府相關部會,應盡快完善援助機制,為未來更多抗爭者向臺灣尋求援助的趨勢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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