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埔稻桿氣化電廠延宕 議員籲修改契約
循環經濟指標外埔綠能園區簽約3年餘,市府每年淨投入7千多萬元,氣化發電廠仍未運轉、廚餘發電廠惡臭未改善,市議員吳敏濟12月1日批評環保局僅開單告發無濟於事,要求契約雙方開誠布公修改契約重訂權利義務。
吳敏濟表示,外埔綠能園區這項ROT促參案,環保局要負責廚餘發電廠進料的收運、自備車輛機械、衍生物沼渣和沼液清除處理,還要支付每公噸進料1,000元的處理費給廠方,加計人事成本、油料及維護費用,概算每年要花費78,795,533元,扣除地租、固定回饋金和變動回饋金的1,562,548元收入,政府每年淨投入的成本高達77,232,985元,這尚未計入前期投入的購車及設備成本的折舊,如環保局11,800,000 元,以及環保署補助53,279,500元。
今年廚餘發電11月份平均每日進料為74公噸廚餘,已達合約數量100噸的3/4 運作順暢。備受批評的部份在於惡臭問題,吳敏濟認為原因在於廚餘回收車是在開放空間進料,導致酸臭味四逸,令人聯想到在97年因環保抗爭而關閉的外埔有機堆肥廠,對此環保局已連續開單告發9次,最高30萬元,但問題遲遲未得到解決。
吳敏濟認為更重要的是,原定發電量是廚餘發電廠3倍的稻桿/木料氣化發電廠停擺,收了二期稻桿之後,至今尚未運轉,倉庫幾近滿倉沒有去化。目前處於違約狀態,環保局依約開罰無效。環保局必須弄清楚究竟是如廠方所言,受疫情影響,國外設備商技術人員無法來台調整設備,還是廠方必須支付稻桿收運費用每公噸1,100元,因此採取拖字訣。
吳敏濟指出,無論是廚餘發電或是稻桿氣化發電,理論上都是潔淨的綠色能源,怎麼還是惡臭不堪;承諾有價回收稻桿替代焚燒稻田,若最後取消回收就失信於民。而簽約已過3年的修約週期,若輕言廢約將面臨冗長的行政訴訟,要徹底解決問題必須從修改契約,重新訂定權利義務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