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重點領域創新條例 產學合作設學院

行政院26日拍板「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聚焦培育重點領域的高階科學技術人才。資料照。(大紀元圖片庫)
行政院26日拍板「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聚焦培育重點領域的高階科學技術人才。資料照。(大紀元圖片庫)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

行政院26日拍板「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藉由適度鬆綁法規,由頂尖研究大學及高研發能量企業共同組隊申請,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放寬組織、人事、財務、設備資產、人才培育及採購事項,企業可以提供資金,進行知識擴散與技術移轉。院長蘇貞昌表示,請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蘇貞昌指出,為促進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開創人才培育新模式,藉由適度鬆綁法規,讓高教制度在組織、人事、財務、設備資產等方面,有更多彈性運作空間,企業可提供資金、講師與研究人員,與國立大學進行合作,進行知識擴散與技術移轉,一方面穩定培育國家重點領域所需的高階技術人才,二方面也讓學術研究帶動產業發展。

教育部表示,草案目標引導企業研發資源結合大學研發能量,擴增國家重點領域博士人才,以高階科學技術研發帶動產業創新發展,借鏡成功創新模式,逐步擴大國家重點領域及參與學校,例如:半導體、AI、循環經濟、智慧機械、新農業、金融等。

設立規範,1校以1院為原則,其中設置2-3個碩、博士班,聚焦在國家重點領域的高階科學技術人才,合作企業資金須高於政府資金,政府資金來自國發基金。

半導體人才荒 教育部推「精進資通訊數位人才培育策略」

另針對「精進資通訊數位人才培育策略」資通訊系所擴充名額部分,教育部表示,2030年,數位人才需求缺口8.3萬人 (含台商回流需求,為培育高階研發人力及工程師,邀優質大專校院擴充資通訊相關系所,包含資訊、通訊、電機、電子、AI及資安等系所,以擴充學士班10%、碩博士班15%為原則, 109學年度核定資通訊數位高階人才培育量增加3,129名額。 110學年度將擴充名額領域由資通訊擴大為半導體、AI及機械領域,後續視整體人才培育情形再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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