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鼎邦遭綁架 人權律師:中共黑手伸進台灣
台灣新竹高科技公司經理鍾鼎邦到中國大陸探親,遭到中共綁架並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名非法羈押,長期關注兩岸人權議題的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立委尤美女及賴中強律師都表示嚴重譴責,認為中共迫害人權的黑手已伸入台灣,馬政府應立即委託中國律師協助並保證鍾鼎邦的人身安全。
迫害法輪功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尤美女說,中共國安先是以需要鍾鼎邦「協助調查法輪功」為由拘捕,最近新華社發布消息又將鍾鼎邦冠以「向大陸郵寄廣播電視插播器材」涉嫌「危害國家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她認為「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只是因為鍾鼎邦是法輪功學員,就用這樣重大的罪名安在他身上。
尤美女也強調,即使中共憲法裡面人民有宗教信仰、言論自由,甚至在聯合國簽署〈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從實際作為來看,中共對於人民的人權迫害是不遺餘力的。
賴中強律師表示,聽到新華社新聞的解釋,相信許多人共同的看法都是滿不可置信的。中共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這是一個很籠統的講法。他強調,「一個9年之中,沒有到過中國的台灣人鍾鼎邦,居然被說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到底公安所憑據的證據是什麼?」
呼籲馬政府盡速營救鍾鼎邦
尤美女對鍾鼎邦被綁架事件義正辭嚴地譴責,並要求馬政府立即委託中國律師能夠去協助鍾鼎邦的人身安全,並盡速營救鍾鼎邦回台。
賴中強說,中共稱鍾鼎邦被監視居住,事實上這比一般看守所,對人身安全保障更不可測。賴中強認為,台灣政府除應盡速協助家屬委任中國律師,還應確保律師獨立性。因為中國律師多受僱於中共政府;另外他建議海基會應要求探視鍾鼎邦,馬政府應正視越來越高的營救呼聲。
投保協議應納入台灣人的人身安全
尤美女表示,兩岸有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其中規定中共必須通報台灣人被拘押的地點和原因,但卻發生國人鍾鼎邦被非法拘留的案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曾決議,投保協議應規範:若國人人身自由在中國被拘束時,我國代表與家屬應有探視權,被告也要有律師在場權利。
她強調,馬總統一再講拉近兩岸距離,人身保障是重要指標。鍾鼎邦先生的案例,突顯了台灣人在中國的人身安全十分不受保障。立委關心的不只是台商的人身安全,而是所有台灣人民在中國的人身安全與人權保障。希望馬政府能夠確實把台灣人的人身安全納入投資保障協議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