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通報疑似病例 秋冬防疫新規上路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自12月1日起,將強制要求民眾進入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自12月1日起,將強制要求民眾進入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

中共肺炎(武漢肺炎)全球疫情持續蔓延,時序也將進入秋冬,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8日宣布,自12月1日起,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盼民眾能夠落實配合。

入境及轉機旅客 須附3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為加強防疫安全,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2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國籍身分及來臺目的,均應檢附「登機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才能夠登機來臺。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檢驗報告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罪之刑責。

指揮中心強制要求 進8大類場所都要戴口罩

自12月1日起,指揮中心將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均應佩戴口罩。

陳時中進一步說明,上述場所因為有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恐有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的特性,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因此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的民眾佩戴口罩,除了有助於防範疫情外,對其他各類經由飛沫、空氣傳播的疾病也能發揮防護效果。

若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安全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陳時中提醒,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獎勵醫院採驗 加強門急診肺炎篩檢

秋冬專案將加強通報採檢列為重要防疫策略,並研擬4大措施,包括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透過健保系統提醒加強通報採檢。

另外,也將修訂沒有COVID-19相關症狀居家隔離/檢疫者的採檢,以及相關處理流程。陳時中呼籲,臨床醫師應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強化社區監測疑似個案通報或轉介。同時,並請地方政府持續督導所轄醫療院所,鞏固醫療院所防疫陣線。◇

延伸閱讀
嗅覺異常 Kis-My-Ft2千賀健永染疫
2020年11月11日 | 4年前
疫情重創全球經濟 臺是唯一例外
2020年11月06日 | 4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