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嚐禁果 2成青少年不知犯法
近來發生多起小情侶因情愛糾葛輕生,或因小女友意外懷孕自殺的事件。家扶基金會28日發表一項最新調查指出,每5名青少年就超過1人,認為只要兩情相悅或對方邀請,即可與對方發生性行為,顯示青少年對法令認知並不清楚。基金會指出,青少年的這項錯誤認知,可能是造成這些不幸事件的主因,因此提出「三不四要」行動。
家扶基金會提出的「三不四要」行動為:「不」和他人發生性關係、「不」看情色網站、「不」侵犯他人身體;政府「要」建構整合式的網站,學校「要」積極推動兩性教育,家庭「要」教導子女尊重異性,青少年遭遇問題時「要」主動求助父母師長。
家扶基金會副執行長何素秋指出,據內政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對性侵個案加害人的統計顯示,民國98年是1,065人,到去年更提升到2,247人,增加一倍以上。她說,近4成的家長不會主動關心青少年的兩性關係,而超過半數的青少年遇到相關問題時也不會向家長求助,而是諮詢同儕;再者兒童青少年生長在容易接觸色情的環境中,讓人憂心,未來性議題若犯濫,將造成更多社會成本。
何素秋說,依刑法規定,和未滿14歲男女性交,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18歲對未滿16歲男女性交,仍屬告訴乃論罪。若雙方都未成年,無論同意與否都可能觸法,青少年對法規的無知或錯誤認知,將讓他們可能年紀輕輕就誤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