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特爭議電郵 前合夥人證實「是真的」
《紐約郵報》爆料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之子韓特(Hunter Biden)的商業往來及私生活後,韓特的前生意夥伴鮑布林斯基(Tony Bobulinski)出面證實報導中的郵件是真的,他也是信件的收信人之一,絕不是拜登陣營所聲稱的「俄羅斯搞的假宣傳」。
鮑布林斯基的名字和電郵信箱出現在韓特電子郵件的收件人名單中。鮑布林斯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告訴《大紀元時報》,郵件中談到的交易涉及中共的華信能源集團和拜登家族之間的合作關係。
由《紐約郵報》率先報導的電子郵件詳細列出了韓特與幾個同事的「薪酬待遇」,韓特的薪資被標註「850」,「吉姆」(Jim)為「50萬」。吉姆是前副總統拜登的兄弟詹姆斯.拜登(James Biden)。
這封由韓特的助理吉利亞(James
Gilliar)於2017年5月13日撰寫的電子郵件中,還註明了「股權分配的臨時協議」,吉姆持10%,韓特替「老大」(Big
Guy)持10%。鮑布林斯基說,這個「老大」就是拜登。拜登是在這封電子郵件發送日期之前4個月離開白宮。
鮑布林斯基在給《大紀元時報》的聲明中說:「我所講述的是事實。我知道這是事實,因為這是我的親身經歷。」他使用的電郵地址與媒體爆料信件的地址相同。
鮑布林斯基說:「我是華鷹控股公司(Sinohawk
Holdings)的執行長,該公司是華信集團董事長葉簡明與拜登家族之間的合夥企業。我是被吉利亞和韓特帶到公司,擔任執行長的。2017年5月13日那封正被廣為報導的電子郵件中所提到的『老大』,實際上指的是拜登。郵件中提到的『吉姆』,是喬(拜登)的兄弟吉姆。」
根據提交給德拉瓦州州務卿的一份公司文件,華鷹控股成立於2017年5月15日,也就是上述郵件寄出的2天之後。鮑布林斯基說,他沒有「政治圖謀」,他為數不多的政治捐款都捐給了民主黨。聯邦選舉委員會數據庫的資料證實了這一點。
總部位於上海的華信能源集團在2018年被北京盯上之前,是中國最大的民營石油公司。這家石油企業集團在俄羅斯、東歐和非洲部分地區賺取了數十億美元的利潤,其創始人兼董事長葉簡明與中國共產黨官員關係密切。
葉簡明在2018年初因「涉嫌經濟犯罪」被中共政府調查、拘留後,一直下落不明。據中共媒體財新網報導,2019年3月,一家國有企業接管了華信,該公司於今年年初宣布破產。
鮑布林斯基說,參議院「國土安全和政府事務委員會」和「財政委員會」,已經要求他提供有關拜登家族及「各種外國實體及個人」之間的商業事務文件。
鮑布林斯基說:「我有大量的相關紀錄和信件,我打算很快向兩個委員會提交這些文件。」
鮑布林斯基稍早向布萊巴特新聞(Breitbart News)、福斯新聞和《紐約郵報》提供了同樣的聲明。
國土安全委員會的發言人證實,他們已經與鮑布林斯基進行聯繫。這位發言人說,委員會正努力從多方確認被披露資料的真實性,委員會「聯繫了最近流出的郵件中所提到的幾個人,包括鮑布林斯基」,委員會將與他們合作,揭露真相。
電郵引發爭議 必須澄清
在美國大選前夕,《紐約郵報》披露的電子郵件格外引人注目。一些民主黨人聲稱,這些電子郵件是俄羅斯傳播的假訊息;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否認了民主黨的說法。
鮑布林斯基表示,他之所以出來公開聲明,是因為電郵是否屬實引起爭議,而且還有外國參與其中的影射。
鮑布林斯基在談到自己的聲明時說:「鑒於我長期以來對這個偉大國家的服務和奉獻,我不能再讓我的家族的名譽與所謂的俄羅斯假消息、隱含的謊言,和目前充斥媒體的假敘述連在一起。」
韓特交易涉及拜登家族
拜登此前曾一再聲明,他從未和自己的兒子談論他的生意往來。鮑布林斯基駁斥了這項說法。
鮑布林斯基說:「韓特稱他的父親是『老大』或『我的董事長』(my Chairman),並經常問他是否批准我們正在討論的、各種可能交易或有何建議。」
「我看到副總統拜登說他從來沒有和韓特談過他的生意。但據我親眼所見到的,這不是真的」,鮑布林斯基說,「因為這不僅僅是韓特的生意,他們說他們是在拿拜登家族的名聲及遺產冒險。」
中方欲施加政治影響力
在據稱是韓特2017年8月2日,發給香港金融人士董功文的另一封電子郵件中透露,他之前與華信簽訂了一份為期3年的協議,「僅因為引見」華信就將每年支付韓特1千萬美元的報酬。
根據參議院最近的報告,董功文是葉簡明的生意夥伴,為葉簡明的公司具體執行事務。
這封電子郵件還寫道,葉簡明提出了更優厚的條件,與拜登家族共同成立「哈德遜西部」(Hudson West)控股公司,股權各半。韓特在信中寫到,葉的提議讓他與家人都很感興趣。
鮑布林斯基表示,他最後發現,中方合作夥伴感興趣的是施加政治影響力,而不是獲得經濟回報。他說他已經採取措施阻止韓特將公司帳戶用作「小金庫」。
鮑布林斯基說:「拜登家族積極地利用拜登家族的名聲,從外國實體賺取了數以百萬計美元,其中一些實體甚至是來自共產黨掌權的中國。」
拜登競選團隊沒有回應記者的置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