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投案不經官方卻透過律師 蘇揆:不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

涉嫌在臺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的港人陳同佳,近日自稱計劃在10月來臺投案。內政部長徐國勇(前右)5日說,只有在媒體上看到,疫情期間仍要照規定。(中央社)
涉嫌在臺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的港人陳同佳,近日自稱計劃在10月來臺投案。內政部長徐國勇(前右)5日說,只有在媒體上看到,疫情期間仍要照規定。(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

涉嫌在臺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香港嫌犯陳同佳,目前躲在港警安排的「安全屋」並稱昨(5)日將委託律師向臺灣方面商討自首方面的安排;香港保安局3日指控臺灣方面政治炒作,並說香港沒有法律基礎向臺方提供證據;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5日表示,希望港府「用不著推來推去,我們政府一切會依法辦理」。

陳嫌殺人後逃回香港,港方以港臺沒有引渡條例為由,僅判陳偷竊潘女信用卡盜刷,期滿出獄後,陳嫌說要來臺投案卻遲遲沒有下落。潘母上個月透過媒體,要求陳同佳兌現諾言,赴臺投案,並質疑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口口聲聲說要為潘女伸張正義的初心;陳日前以錄音聲明表示,已委託律師5日向臺方接觸。香港聖公會教牧師管浩鳴也說,理律事務所律師已收到陳的指示,但未說明律師跟臺灣官方什麼部門見面。

對此,蘇貞昌5日受訪表示,「香港人殺香港人,人在香港,香港就好好辦,要資料,臺灣就提供,如果他(陳嫌)要來臺灣投案,香港有政府、臺灣有政府,就好好的談」,蘇貞昌說,陳嫌不可能來臺灣自由行,「我們不會容許一個殺人犯自由來去,所以香港政府用不著推來推去,我們政府一切會依法辦理。」

內政部長徐國勇5日立院答詢提到,1年多前陸委會就提供單一聯繫窗口,但陳同佳沒用此窗口聯繫,反而透過媒體放話;徐國勇強調,沒有接到投案訊息,陳嫌來臺,需透過官方單一窗口接洽,透過律師談沒有意義,透過官方管道才有意義。

陸委會重申,該案關鍵在於陳嫌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呼籲陳嫌及港府拿出初心、具體行動,盡速與我窗口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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