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客運駕駛廢照不明確 林佳龍:將檢討

交通部長林佳龍強調,吸毒就是違法,客運與遊覽車駕駛吸毒廢照、廢證問題將予以檢討。(中央社)
交通部長林佳龍強調,吸毒就是違法,客運與遊覽車駕駛吸毒廢照、廢證問題將予以檢討。(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內湖發生客運暴衝撞上行人道釀1死的事件,駕駛尿液有毒品反應,並坦承曾在18日吸食安非他命。交通部長林佳龍23日強調,吸毒就是違法,客運與遊覽車駕駛吸毒廢照、廢證較不明確,也將予以檢討。

林佳龍23日出席「5G x Al生活新境界科技論壇」受訪時表示,吸毒就是違法,在公共運輸上,計程車、鐵路都是有要求,如果有吸毒駕駛是廢照;至於客運、遊覽車等相關規定比較不明確,只能靠路上攔查或吊照抽檢,對此社會各界認為應該檢討法令。至於個案會要求地方政府、客運公司要落實駕駛的健康標準,請公路總局協調地方政府加強監督。

路政司司長陳文瑞說,一般駕駛人若吸毒被查獲可依照公路法進行處罰,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公路法裡有規定客運公司在管理上必須針對駕駛人進行毒品檢測,現行模式是,若檢測到駕駛身體有毒品反應,公司可停止派任,並交由公司治理決定。

陳文瑞說,由於市區客運駕駛領職業駕照,不像計程車駕駛領職業登記證,可直接由監理機關進行廢證,因此採讓公司不派任該名駕駛為處理方式。不排除研議其他對客運業者更嚴格相關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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