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投信削價賣基金 金管會明年啟動專案金檢

金管會週二(9月15日)預告修正「投信業管理規則」,將規定未來投信經營業務要合理收取、支付費用,「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記者賴意晴/攝影)
金管會週二(9月15日)預告修正「投信業管理規則」,將規定未來投信經營業務要合理收取、支付費用,「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記者賴意晴/攝影)

【記者賴意晴/臺北報導】

為避免投信業削價競爭銷售基金,金管會週二(9月15日)預告修正「投信業管理規則」,將規定未來投信經營業務要合理收取、支付費用,「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違反規定將開罰懲戒,並考慮2021年啟動專案金檢,以掌握業者是否依規定執行。

金管會週二表示,近日將公告「投信業管理規則」修正條文,目的是為了健全投信事業業務經營與保護投資人權益,未來有違規者,依照規定,最輕可核處糾正、警告,最重則會被禁募新基金、限制業務。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過去在證券商管理規則、銀行法中就有相關規定,投信經營事業時應合理收取或支付,在收取經理費時或者在支付銷售機構通路報酬時要合理評估營運成本、利潤。

然而近期發現,投信業為了爭取客戶,出現一些怪象,投信公司為搶業務、殺價競爭,把基金「經理費」降到極低,例如基金收取的經理費一般是0.5%到1%,但有的竟然只收取不到0.1%,已違反合理收費,顯然有惡性競爭之虞。

投信通路報酬過高

郭佳君還指出另一怪象,近期投信給銷售通路(如銀行)的通路報酬越來越高。一般來說,投信給銀行的報酬為「手續費的80%」,但近來卻有愈給愈高情況。郭佳君直言:「這就是我們有疑慮的地方。」或許是業者對於新發行的基金想要搶占市場,郭佳君指出,「競爭不能削價成這樣,連合理利潤都沒有」。

因此,此次將新增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業務應以公平、合理方式為之,收取或支付費用應該考量相關營運成本、交易風險、合理利潤及對市場及公司財務等因素,且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

郭佳君也補充,目前有投資中國證券投資管理公司的有4家,包括永豐投信、元大投信、國泰投信、富邦投信;2家轉投資外國資產管理機構則是富邦投信、復華投信;5家申請國外子公司擔任私墓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包括富邦投信、國泰投信、復華投信、富蘭克林華美投信及聯邦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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