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追學甲爐碴案 立委要台南市府徹查
台南學甲被爆有農地遭爐碴廢棄物回填,引發外界關注。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業者疑似透過向公股銀行貸款買工業區土地,挖土賣出賺錢、填爐碴後再賺一筆,大賺無本生意,要求相關單位徹查到底。
2015年時,學甲區農地爆發填埋爐碴案,鄰近案址的另處農田在去年也遭民眾檢舉掩埋爐碴,今年3月會勘確認;台南市環保局清查,學甲有3筆地號農地,總面積1.247公頃,估計埋有3萬噸爐碴再製品。
陳椒華今與時代力量台南市議員林易瑩、學甲爐碴案檢舉人李新進里長11日共同召開記者會,並邀請台南市環保局、金管會銀行局、環保署等相關官員列席。
陳椒華表示,不肖業者竟然分別向彰化銀行、合作金庫以及台灣銀行等公股行庫,分別貸款5,580萬、2.4億元與2.4億元,分別購置位於台南市南區、善化區、高雄市燕巢區以及台南市新營區的工業區土地,這些土地卻被發現偷埋廢棄物,根本是「一條龍犯罪」。
她表示,台南地檢署在2016年台南學甲爐碴案的不起訴處分書,發現台南環保局有誤導檢察官之嫌,稱爐碴可回填工業地並未違法,未發現有申報不實等,導致檢察官不起訴郭再欽、魏如筠,恐有護航促其脫罪而使之免受起訴,且有瀆職圖利之嫌疑。
環保局:相關法規修20次 要確認當時適用規定
台南市環保局事廢科長邱瑞基說,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至今已修改20次,究竟目前所指涉的4筆土地是何時填埋及建廠,時間點都還是要再查證,並與經濟部工業局確認當時業者運用土地的方式「有無錯誤」。
邱瑞基再指出,其中一筆由全程興業公司所購置的土地雖然登記買賣時間是在民國105年,也還要回去看工廠當時興建時,回填的方式是用鋪面的方式還是粒料回填,都還是要再回歸到當時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