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擬修《殯葬條例》 殉職人員公墓免費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中)、張宏陸(右2)、吳琪銘(左2)3日提出「《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2修正草案」,主張修法明定殉職警消或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免收費用,以示國家的崇敬。(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中)、張宏陸(右2)、吳琪銘(左2)3日提出「《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2修正草案」,主張修法明定殉職警消或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免收費用,以示國家的崇敬。(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分局警員楊庭豪在執勤途中車禍殉職後,家屬決定將他安葬在內湖警察公墓,但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張宏陸、吳琪銘3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各縣市對因公殉職警消人員的殯葬措施缺乏統一標準,因此將修正《殯葬管理條例》,明定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

蘇巧慧指出,目前各縣市對於殉職警消的殯葬優惠規定繁雜且不同調,光是六都就至少有3種不同的規定。她表示,桃園市的規定較為嚴格,一定要「因公殉職」才能減免費用,「因公死亡」則不適用;而高雄市規定,必須是設籍或駐防該市的現役軍人或服替代役人員因執行公務致死;臺南市則規定,軍公教人員因公死亡可減免八成費用。

張宏陸也說,目前全國有22個鄉鎮開放因公殉職警察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也有20個鄉鎮開放因公殉職消防人員可免費使用,規定各不相同,確實有必要透過修法來統一。

為此,蘇巧慧、張宏陸及吳琪銘後續將共同提出「《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2修正草案」,明定殉職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均免收費用,以示國家之崇敬。

此外,蘇巧慧也提到,新北市警友會向她陳情,國內唯一可供因公殉職警察免費安葬的警察公墓設備老舊不堪,甚至還有墓碑傾斜倒塌的情形,需要全面整頓。新北市警友會樹林辦事處主任朱彥華認為,主要是因為經費嚴重不足,建議應比照軍人公墓全面修繕;他並轉達楊庭豪父親的意見,呼籲各縣市政府可設置殉職人員「殯葬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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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6日 |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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