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塗鴉 臺籍外企高層被判社服令
一名49歲臺灣籍經理,去年9月在港鐵及警署用噴漆噴上「721」、「黑警」等字句,遭港警拘捕。據港媒報導,他先前已承認刑毀罪,香港法院24日判處社會服務令並做出賠償。另外,去年參加「反送中」運動被港警逮捕的3名香港籍男女,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罪,但法院24日判處罪名不成立。
綜合港媒報導,在香港定居12年、替香港跨國公司工作的49歲臺灣籍被告黃麟傑,去年9月在港鐵黃竹坑站、海洋公園站外牆及香港仔警署外的兩幅橫額,用噴漆噴上「721」、「831」、「黑警」等字眼,之後遭警員拘捕。
黃麟傑先前承認4項刑事損壞罪,東區裁判法院法官24日指出,被告的背景良好且坦白認罪,決定依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賠償港鐵與警務處共計港幣4萬3千元。
關於3名香港籍反送中被告,報導表示,包括一對夫婦和一名17歲學生。3人去年7月28日在港島上環德輔道西「反送中」衝突中被警方逮捕,之後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罪。這對夫婦另外被控無牌持有無線電收發機。
地方法院法官24日裁決時指出,無法推論3人被捕前是否有參加示威者的集結,因此,裁定被控的暴動及非法集結罪不成立。但這對夫婦無牌持有無線電收發機,法官裁定罪名成立,各罰款港幣1萬元。目前未知當局是否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