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氣危害健康 化學局祭出罰則列管

化學局長謝儒燕表示,工業用笑氣鋼瓶應標示「限工業用、禁止吸食」。(環保署提供)
化學局長謝儒燕表示,工業用笑氣鋼瓶應標示「限工業用、禁止吸食」。(環保署提供)

【大紀元訊】

環保署20日預告將笑氣列入管制化學物質,10月底非法持有笑氣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萬元罰緩。此外,因笑氣無色無味,未來除特定行業別,笑氣都必須加入二氧化硫(臭氣),藉由臭氣讓民眾避而遠之,遏止不當的吸食情況。

警政機關近幾年來查獲多起青少年吸食毒品時,將笑氣注入氣球然後吸食助興。有多則報導案例指出,「吸笑」幾星期至幾個月後,神情恍惚、四肢無力、走路困難,醫界也證實吸食笑氣會造成嚴重缺氧、心律不整或腦水腫,永久性精神不足和視覺系統腦部受損等。

製作奶泡為笑氣之正常用途之一,右下角為笑氣補充小鋼瓶。(環保署提供)製作奶泡為笑氣之正常用途之一,右下角為笑氣補充小鋼瓶。(環保署提供)

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主要應用於電子半導體產業、醫療麻醉及食品製作奶泡等用途。因分屬不同部門管理,醫療用笑氣已明訂為處方藥,食藥署也已列為食品添加物管理,產品添加一氧化二氮前必須要取得許可證,但工業用笑氣一直並未納入管制毒品管理,所以網路上可輕易搜尋到,民眾易於取得,吸食也未違法。

此次環保署將笑氣預告為臺灣第一個關注的化學物質,與經濟部、衛福部及警政機關等聯手管制,除要求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應取得核可、申報交易資料外,同時禁止於網購平臺交易。環保署化學局局長謝儒燕表示,過去網購業者可以很輕易逃脫販賣責任,此次特別加入罰則內,加以管制。

未來製造、輸入、販賣、使用或貯存,業者都需要受管制,且要上環保署網站逐筆記錄、按月申報,即使調配、加工、合成或分裝皆屬於製造行為。化學局表示,臺灣笑氣98%使用在正常用途,2%流入非法使用,但卻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未來違法販賣致人於死、致重傷危害健康致疾病,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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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8日 |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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