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排除陪審 民團:臺灣應推動陪審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右2)、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左)等人1日在立法院大門口前舉行記者會。(中央社)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右2)、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左)等人1日在立法院大門口前舉行記者會。(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民間團體「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於昨(1)日召開「沒有職業法官也能評議?國內外陪審員現身說法」記者會。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實施陪審制逾150年的香港,卻在「港版國安法」中被排除;而身為民主臺灣的執政者,應有以陪審制保障人民權益的智慧及勇氣。

立法院召開臨時會,民進黨團提案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排入議程審議。對此,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臺灣陪審團協會等民間團體組成的「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因不滿此重大議題將以臨時會的方式草率處理而於6月29日發起靜坐抗議。

林永頌表示,立院要在4天內審查3個法案,但司法院所提的「國民參審法」版本共有113條,其中有30條保留,何況還有很多其他在野黨的版本;這麼重要的司改法案,不應在臨時會草率處理。

林永頌強調,香港實施陪審已超過150年,但在中共剛通過的「港版國安法」中第46條規定,「國安法不適用陪審制」,代表專制國家不敢採行陪審制;但臺灣是民主國家,執政者應有智慧、勇氣,使用民主的陪審制來保障人民、突顯與極權國家的不同。

臺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也指出,可見越專制、越獨裁的國家越怕陪審制;但現在執政黨竟然害怕司法民主,為何總統蔡英文在陪審團制度的問題上,站在與中共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相同的立場?鄭文龍質疑,「為什麼民進黨要違反承諾,通過沒有陪審的國民法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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