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處分中火 經長:臺電將尋求救濟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中)表示,希望中市府依法行政,不要把中火10部發電機當政治提款機。(記者徐翠玲/攝影)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中)表示,希望中市府依法行政,不要把中火10部發電機當政治提款機。(記者徐翠玲/攝影)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針對臺中電廠重啟2號機又遭開罰2千萬元,以及台電董事長楊偉甫被臺中市政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函送法辦,經濟部長王美花30日表示,台電重啟臺中電廠2號機是合法行為,中市府的處分有問題,台電會針對新的處分尋求相關救濟。

王美花出席國家磐石關懷獎章贈獎典禮前受訪指出,台電重啟臺中電廠2號機是合法行為,因為環保署已經撤銷臺中市政府的處分,這是一個延續申請展延的行為,台電立場是合法的,穩定供電很重要,2號機重啟是為了讓1號機可以停機檢修,這個調度很重要。生煤使用量一直降低,2018年就降了300萬公噸,2號機經過空品改良後,有非常好的品質。

王美花認為,台電董事長很有承擔,站在第一線指揮,因為看著臺中市政府不斷恐嚇,給基層同仁很大壓力,所以站出來;中市府這樣的處分當然有問題,因為前面的處分已經被認為不存在了;台電會針對新的處分尋求相關救濟。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召開記者會表示,2016年後,台電對中火大減用煤量近600萬公噸,空汙排放量也減少超過五成,努力減煤減排,如果這還叫做「把人民當塑膠」,那以前的政府算什麼?

曾文生指出,中市府去年以誤繕公文當理由,發公文說過去寫錯了,就把應是2020年到期臨時改為2019年,還不合法地新增「減煤至1,104萬公噸」的條件,再以此對中火開罰。這是寫錯罰錯、一錯再錯。這樣不合法的處分已經被主管機關環保署撤銷,希望中市府能依法行政。

曾文生表示,被中市府廢止許可的兩部機組2、3號機(環保署已在2月撤銷廢證處分),剛剛完成空汙防制設備,是中火10部機組中排放最低的兩部機組。中火10部機組是發電機,不要廢止兩張許可證後,把發電機變成政治提款機。

曾文生強調,中火是合法運轉,沒有公務員違法問題。對於中市府函送楊偉甫,他說,非不得已經濟部不會提告中市府,但一定會提出相應的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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