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及個資隱私 桃園洽公實名制資料到期銷毀

桃園市長鄭文燦(中)、桃園市府秘書處顏子傑(左2)等宣導範紙本及電子檔案銷毀作業。(桃園市府秘書處提供)
桃園市長鄭文燦(中)、桃園市府秘書處顏子傑(左2)等宣導範紙本及電子檔案銷毀作業。(桃園市府秘書處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桃園市府秘書處10日舉辦「桃園市政府洽公實名制個人資料公開銷毀儀式」,桃園市長鄭文燦示範紙本及電子檔案銷毀作業。

桃園市長鄭文燦示範紙本及電子檔案銷毀作業。桃園市長鄭文燦示範紙本及電子檔案銷毀作業。(桃園市府新聞處提供)

鄭文燦表示,市府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實聯制措施指引」,組成專案小組示範洽公實名制個資銷毀作業,請各使用實名制的機關配合相關規定,落實保留28天即銷毀的原則,讓市民瞭解實名制資料僅限於疫調追蹤的防疫公共利益,並確保民眾個資安全。

桃園市長鄭文燦示範電子檔案銷毀作業。桃園市長鄭文燦示範電子檔案銷毀作業。(桃園市府新聞處提供)

鄭文燦指出,台灣以防疫公共利益為考量,實施涉及TOCC(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群聚史)的實名制與檢疫隔離政策,不僅有其必要性,亦成為台灣成功防疫的關鍵。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實聯制措施指引」,各場域所蒐集的民眾個人資料,均要指定專人辦理並善盡資料保護責任,最多存放28天,之後必須刪除或銷毀。

桃園市府由資科局、秘書處、政風處及法務局組成專案小組,辦理個資公開銷毀示範,紙本檔案於碎紙機銷毀後將再予以水銷,而存放於資科局的電子檔案則訂定28日的排程自動刪除。鄭文燦也表示,除市政府外,各區公所、地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等使用實名制的機關,也應依相關規定自蒐集個人資料之日起28日內,會同政風人員銷毀個人資料,避免個資外洩等風險。

鄭文燦提及,桃市府市政大樓自109年4月1日起實施洽公實名制,洽公實名制實施期間順利且效果良好,超過九成五洽公民眾皆配合攜帶證件洽公,對後續疫調追蹤助益相當大。

鄭文燦也說,桃市府對接中央政策,於防疫會議中決議階段性鬆綁政策,只要維持適當社交距離,即可不必強制戴口罩,但仍保留實名制以利日後疫調需要,盼在兼顧防疫公共利益下,給予同仁及民眾更多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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