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照顧非護理人員業務 監委:衛服部10年未處理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為預防中共肺炎(武漢肺炎)在醫療院所內爆發院內感染,衛福部於3月3日通令國內各醫院實施陪病管制措施,防疫有成;不過,監察委員尹祚芊5日表示,住院病患的「生活照顧」工作並非護理人員業務範圍,而衛福部長期縱容醫院向住院病人收取「生活照護費」也有怠失。

尹祚芊指出,衛福部自2000年即已實施「健保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試辦計畫」,為考量健保支付標準的合理性及照護人力之實際需求,長期縱容全國有設置呼吸照護病房(RCW)的醫療機構向住院病人收取「生活照護費」,使領有重大傷病卡、插管使用呼吸器維生的臥床病患每月得向住院機構繳2萬至4.5萬元不等生活照顧費的亂象。

尹祚芊說明,全民健康保險支付標準所稱護理費,依《護理人員法》第24條規定,護理人員業務包括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護理指導及諮詢及醫療輔助行為,故病患「身體清潔、擦澡、更衣、如廁、更換尿褲、送餐、修剪指甲、協助用餐、陪伴等」並未納入健保支付標準,生活照護費並不屬護理費的範疇。

然而,尹祚芊強調,衛福部明知國內少子化、高齡化情形愈趨嚴重,勢必增加住院病人生活照顧需求;為減輕護理人員工作負擔,自2006年起推動「全責照護計畫」以輔助人力協助護理人員,但實施10餘年、至2017年預算規劃將近1.3億元,卻仍在規劃、試辦階段,輔助人力定位、具體期程及財務規劃盡付闕如。

尹祚芊表示,衛福部10年來一再強調「健保支付護理費不含病人生活照顧費」,但既不向民眾明示,也未向上級長官報告「生活照護工作非屬護理人員法定工作範疇。」除了導致許多病患及家屬於住院期間對護理師頤指氣使,連衛福部本身也於疫情期間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下實施陪病管制措施,使大部分住院病人的生活照顧工作幾淪由護理人員負擔。

為此,尹祚芊呼籲,衛福部於加重護理人員責任及高度期待之前,應對其權益、奉獻與犧牲分別給予足適的保障及補償措施,而行政院更應督同所屬、積極審慎檢討。除向社會大眾明示「健保給付之護理費不含病人之生活照顧」,並應盡速推出無自我生活照顧能力住院病患之妥適照護措施,以確保護理人員應有權益,避免護理人員淪為疫情下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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