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有8個連假 過年放假7天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8日公布「民國110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全年總放假日共116天,其中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共8個,包含民族掃墓節、中秋節兩個4天連假;而過年期間則可享7天假期。

2021年的連續假期包括開國紀念日(3天)、228和平紀念日(3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4天)、國慶日(3天)及111年開國紀念日(3天)。

人事總處28日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考量民眾返鄉團圓需求,並為適度舒緩年節交通,過年假期調整為自小年夜開始放假,2021年過年連續假期為2月10日起至2月16日,共放假7日;而考量各級學校寒假起迄日為1月21日至2月10日,經參據教育部意見,將於2月20日(週六)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表示,2021年共有兩個調整補上班日,除了2月20日(週六)外,由於9月21日的中秋節適逢週二,因此9月20日(週一)調整放假,並於9月11日(週六)補行上班。此外,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且適逢週日,因此於4月2日(週五)及4月5日(週一)補假2天,共有4天的連續假期。

人事總處也提醒,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外,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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