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六國簽司法互助 立委盼外交部更積極推動

外交部次長徐斯儉指出,臺灣與太平洋友邦諾魯去年8月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中央社)
外交部次長徐斯儉指出,臺灣與太平洋友邦諾魯去年8月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

立法院外交國防與司法法制委員會27日聯審臺灣與諾魯共和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目前我國與美國、越南、菲律賓、南非、波蘭、諾魯,共六國訂有相關司法合作,立委羅致政認為,司法互助協定和簽證待遇都是外交實質提升,外交部應更積極推動。

外交部次長徐斯儉指出,臺灣與太平洋友邦諾魯去年8月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強化兩國調查取證、執行搜索、扣押及協助凍結的請求以及遠距訊問等司法合作,台諾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是首件邦交國司法合作,有助建構共同打擊跨國犯罪合作網絡,對鞏固邦誼具正面效益,也是外交成績。

此外,我國也分別與史瓦帝尼、丹麥、英國、德國簽有移交受刑人協議、臺越民事互助條約,並爭取與友邦帛琉、日本相關協議都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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