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歌法二讀 民眾上街抗議

27日,香港立法會「國歌法」二讀。有一年輕市民被搜查。(記者宋碧龍/攝影)
27日,香港立法會「國歌法」二讀。有一年輕市民被搜查。(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蕭律生、許蒔/綜合報導】

5月27日,香港立法會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以下簡稱「國歌法」)二讀辯論。有香港網民發起包圍立法會行動,抗議港府推動該法。防暴警察一早就在立法會一帶嚴密布防、攔截搜查,甚至還在港島多條幹道戒備,攔查部分私家車及市民。

「國歌條例草案」於2019年1月11日公布,同年1月23日首讀;二讀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反送中」抗爭影響而擱置至今。2020年5月12日,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致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希望能在5月27日恢復〈國歌法〉等十條法案的二讀辯論。「國歌法」預計6月4日進行三讀表決,時間點正值「天安門事件」紀念日。

該草案要求中小學生須學唱及了解國歌歷史、持牌電視台及電台須按牌照條款播放政府宣傳國歌的宣傳片和聲帶,以及禁止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禁止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不得將國歌用於商業用途等行為。

草案並規定,行政長官等官方宣誓儀式,以及官方舉辦的重大體育賽事等9種場合必須奏唱國歌,「參與或出席」有關場合者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侮辱國歌最高可處5萬港幣罰款及3年監禁。

為了阻止立法會開會,港人發起阻塞道路、包圍立法會等行動。網路討論群組「5.27反對惡歌法及國安惡法資訊臺」發動27日包圍立法會活動,以阻止「保皇議員」進議會,阻擋「國歌法」過關。香港職工會聯盟亦發起27日「罷工、停工或請假」,前往金鐘一帶示威抗議表達訴求。

有不少香港「黃店」響應呼籲5月27日休業,有餐館業者表示雖然休業,但店內員工都會在今天當義工,給所有為香港努力的人免費提供茶水及便當,唯一希望就是「大家安全回家」。

此外,「中學生行動平臺」及22所中學生關注組還發起學生罷課行動。另有港人在網上發起「和你慢駛塞車大行動」,發起人表示,希望駕駛人以慢駛造成大塞車,從而拖延警力支援,掩護前往金鐘的民眾,配合圍堵立法會行動。

警方大抓捕港民眾

5月27日,香港抗爭者發起中午在港島多區遊行,警方在多個位置大規模攔查在場人士,每批最少幾十人,包括在香港港島區灣仔修頓球場外、利園山道、波斯富街等,部分人獲放行;在銅鑼灣軒尼詩道一間錶行外,數十人在截查後被帶上旅遊巴士。

港警早前在利園山道攔查逾百人,大多是年齡在14~18歲之間的年輕人,港警要他們坐在地上或背著手等候,有的人被暴打。另有一批人轉移陣地到崇光百貨附近路口聚集及高喊口號,警方除了舉黃旗驅散,竟要求在場記者後退、離開。

截至27日上午10時,香港各地已陸續傳出數起抗爭事件,至少7名未成年抗爭者遭警方逮補,最小者年僅14歲。香港警方表示,截至早上11時半,警方拘捕至少16人。

約上午10時45分,有約6名示威人士到海富中心抗議,並手持「人權高於政權 反對國歌法立法」的標語。

約下午1時在中環畢打街,街上兩邊站滿喊口號的市民,有數百人響應。警方舉藍旗警告並拉起封鎖線,場面混亂。至下午1時15分,近百名警員警方發射數發橡膠子彈及胡椒球彈驅散抗爭者;警方並以同樣手法驅趕中環的抗議民眾,但此處民眾沒有散去,與警方僵持,警方此後開始抓人,有抗爭者被捕。另有市民吸入胡椒氣體後感不適須到路旁暫避。

據港媒報導指,港警於銅鑼灣、中環、灣仔等地大量攔查市民,並光是在港島就拘留180人以上。另外也有媒體記者、路過的民眾無端被攔查。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認為,這法例從根本上說,是要將中國民族主義強加於香港人,並且條款模糊不明有待解釋,也很可能會被濫用。

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迪認為,這法例最危險的元素,就是以法例強逼人民對一個自己未必認同的政權象徵效忠,剝奪香港人不表態的權利,又認為這法例無必要地干預學校和立法會,侵犯學校和立法會的自主。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民主派「義無反顧反對」,泛民議員還提出22項修正案,減輕罰款至2千港幣及僅監禁1個月,「不出席或不參與」必須奏唱國歌的場合,也不視為侮辱國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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