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花1千給3千 臺經院:效果比發現金大
對於振興方案7月開始上路,臺灣經濟研究院長張建一25日表示,振興方案將是促進臺灣下半年經濟表現的重點之一,振興券規劃「花1千、給3千」,相當於多出2千元可以使用,不僅有誘因,且效果比發現金或消費券大很多。
張建一指出,2008年政府發消費券是一人發3600元,消費券只是替代原先消費,沒有太大的振興意義;振興券的概念規劃才是誘發消費,花1千元拿3千元,以400億元的預算來看,經由振興消費的模式,經濟效益將有乘數效果。
被追問為何不直接發3千元現金?張建一說,直接發3千元現金,對政策來講效果低,發消費券則可能抵銷掉原來的消費,就民眾來說當然發現金更好,但振興經濟不是要討好民意,就政策來說振興券才有效果。
張建一表示,政府對受疫情衝擊的勞工,給了救急救窮的紓困方案,這是對的作法,若現在振興階段再喊消費券,能發揮的效果就跟現金一樣,沒有乘數效果,只有替代消費效果,現在政府要做的是乘數效果要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