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首部公衛師法三讀 補齊臺醫療體系拼圖

立法院院會15日三讀通過亞洲第一部《公共衛生師法》。(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15日三讀通過亞洲第一部《公共衛生師法》。(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

臺灣對中共病毒(武漢肺炎)防疫成效受世界認可,為持續強化健康體系,立法院院會15日三讀通過亞洲第一部《公共衛生師法》,明定公衛師應考資格,除了公衛系所畢業生,醫事與公衛相關科系畢業生,若修滿18學分或從事公衛工作滿3年也可應考。

相較於醫護人員治療病患,公衛人員主要負責預防疾病、制定防疫對策等,關注範圍更包含飲食、環境等,注重「群體」的健康發展。但由於公衛師在台灣並無專業執照認證,因此統稱為「公共衛生人員」,專業未獲認證與關注。

為補齊臺灣醫療體系所缺的一角,立法院會15日三讀通過《公衛師法》,明定除了國內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公共衛生學系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應考公衛師,醫事或公衛相關系所畢業生,曾修習公衛課程18學分以上,或從事公衛相關工作3年以上,也符合應考資格。

不過,若曾撤銷或廢止公衛師證書,或因業務有關犯罪行為,1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得充任公衛師。

三讀條文明定,公衛師執業可受聘於醫事、健康照護或長照機構、公衛師事務所或其他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執業2年以上得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單獨或聯合設立公衛師事務所。此外,公衛師執業必須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照,並接受繼續教育,每6年提出證明、辦理職業執照更新。

法案也明定,公衛師業務包含社區與場域的環境健康風險方案、疫調防治、民眾健康調查、食安風險調查等,公衛師除非兼具醫事人員資格,否則執業不得涉及醫療行為,並不得拒絕政府指定辦理突發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至於罰則方面,明定公衛師執業應遵守專業倫理,非領有公衛師證書卻使用公衛師稱號,或無正當理由洩露因業務所知秘密,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如果公衛師不執行政府指定辦理的重大公衛事件、或利用業務獲取不正當利益等,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無照執業、拒絕主管機關檢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改善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

蔡英文:盼公衛念走入社區 深入人民生活

對此,總統蔡英文表示,這次疫情,臺灣在醫療、公衛領域所展現出來的實力,受到全世界的肯定。有這樣的成果,不僅要感謝第一線防疫人員,也要感謝長期為了健康促進在耕耘的公衛人員,讓大家更了解到「公共衛生」觀念必須走入社區,深入每個臺灣人的生活中。

她強調,《公共衛生師法》在這次的疫情中,也再度受到關注。終於在朝野黨團的努力下,立法院三讀通過了這項草案,讓公衛師的專業更受到重視,從業更受到保障、權利義務更加明確,讓公衛師不再是健康體系中失落的一塊,也強化了臺灣防疫國家隊的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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