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該處理旅遊消費 中央修法山坡地回饋金
桃園市議會16日進行法務局、原住民行政局工作報告,議員林政賢針對法務局進行質詢,旅遊消費糾紛多,建議法務局應主動針對此問題介入調解;市議員林正峰請市府法務局建議中央修法,訂定山坡地開發繳納造林回饋金改為金額上限;並建議中央修法放寛都市計畫外農地設置簡易臨時停車場,得免繳造林回饋金,解決都計外社區停車問題。
林政賢議員指出,據桃園市政府消費諮詢專線電話統計,今年3月與去年3月消費諮詢案件同期比較,今年3月高達879件,為去年108年398件的2.2倍,其中諮詢件數增加最多就是旅遊消費諮詢案件,108年3月僅9件,109年3月卻高達155件,為108年同期的17倍之多。
以桃園市政府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暨調解案件數分析,108年3月總共460件,而109年3月件數爆增到847件,其中以旅遊及運輸增加件數最多,108年3月的旅遊申訴案件只有7件,但109年3月爆增16倍到111件,建議法務局應主動針對此問題介入調解。
林政賢指出,法務局列表之申訴採購調解案,文化局跟區公所目前各有兩件,其中光是區公所就有連續兩件都是跟南平公園,廠商都是同一間營造公司,質疑何以造成連續兩次逾期,同時也表示文化局的兩件調解案,其中有一件是跟歷史建築有關,近日陸續也有歷史文化相關爭議,應協助處理與掌握情況。
另一議員林正峰強調,不反對山坡地開發依法繳納造林回饋基金,但是,土地地目不是林地的農地竟也要繳回饋金,而且繳納金額是依據公告現值繳納,致龜山區早期就出現過蓋一間房子回饋金繳納三百萬的案例,非常不合理。
林正峰説,地目非林地的都計外農地繳納造林回饋金已經很不合理了,既然農地違規工廠都可以修改繳納定額回饋金輔導合法化,山坡地回饋金繳納,同樣可以比照解決農地違規工廠而訂定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回饋金訂定最高繳納10萬元上限的模式,請法務局建議中央,修改山坡地回饋金繳納標準,訂定最高10萬元額度上限,較符合公平正義。
林正峰表示,關心都市計畫外的社區停車需求逐年成長問題,請市府交通局研訂簡易臨時停車場設置管理辦法,竟遭內政部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打回票,他希望市府法務局,正視都市計畫外老舊社區停車空間嚴重不足問題,協助交通局建請中央修法,放寛都市計畫外農地得設置臨時停車場;並免繳納造林回饋基金,解決老舊社區停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