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補助之外 藝文產業盼回歸正常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15)日舉辦「疫情對藝文產業營運衝擊及紓困振興政策建言」公聽會。台灣電影製作發展協會理事胡青中指出,疫情時間可能會拉長,但政府補助有限,大家都希望靠自己能力存活下來,他強調,「我們不只需要紓困,更需要工作,希望恢復正常工作,這部分需要政府協助。」

胡青中表示,因為疫情大家不敢進戲院,第一季、第二季如果沒有拍電影,他們做後期製作,表示第三、第四季不會有工作。紓困前提不能裁員、減薪,但哪個製作公司可撐超過半年沒有收入?政府補助有限,大家都希望在疫情緩和時,靠自己能力存活下來。

胡青中說,防疫期間大家乖乖追劇都不會外出,但幾個月後新戲都放完,大家還待得住嗎?需要不斷製造新戲劇、電影,劇組被歸到第二線行業,常常連口罩都沒有,戲也拍不成,希望衛福部能提供口罩讓大家可以復工、恢復正常工作。

台灣電影製作發展協會理事長吳功表示,世界幾大影展接連停辦,但疫情過後影展應該會非常活躍,希望文化部能夠更加支持國產電影向海外市場進軍。疫情期間不能拍片,投資者不可能一直付錢,公司必須支付員工薪資、房租,「當然我們也不能要求百分之百貼補,但是希望這方面(補貼條件)能夠比較寬鬆」。

吳功指出,拍電影臨時招募的演職員,不會列入製片公司員工,都沒納入勞健保,只保平安意外險,員工自己到工會保勞健保,建議紓困案不要把月薪、必須有勞健保放在申請門檻中。

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秘書長黃佩蔚提及,劇場評論或評論很難包含在任何類別當中,很多藝文產業無法認定身分及做類別區分,如文字工作者就沒有納入類別或身分項目,這些沒有被納入的人該如何認定?

此外,藝文工作者很多人是連健保都繳不起的,健保還保在區公所,用勞健保認定藝文工作者有很大的漏洞,也須檢討放寬標準。此外,臨時上工遇到問題包括要有勞保資格或就業保險,要有一定薪資,沒有多少人可以達到,看似立意良善措施,很多人看得到吃不到。

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政鴻說,藝文紓困1.0計畫,申請數高達7千多件,紓困總金額卻只有52.2億元,中小型出版社擔憂當文化部發布「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不受250萬元以上紓困限制的大企業,把大部分紓困金額申請走了。出版業者長期希望出版品能夠做到減免營業稅,文化部也已跟財政部溝通,有沒有辦法加緊腳步在疫情的階段宣布減免營業稅?

另外,每年22縣市文化局、教育部所屬圖書館會編列預算購買圖書,有沒有可能明年增加30%、50%預算?讓出版業者看到政府決心幫助出版業度過疫情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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