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紓困共52億 本週可請款

行政院15日舉行「紓困振興方案—藝文產業協助」 記者會,政務委員龔明鑫(左)、文化部長鄭麗君(右)等人出席說明。(中央社)
行政院15日舉行「紓困振興方案—藝文產業協助」 記者會,政務委員龔明鑫(左)、文化部長鄭麗君(右)等人出席說明。(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15)日舉辦「行政院紓困振興記者會」,由文化部報告「藝文產業紓困協助措施」。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紓困2.0追加預算,藝文紓困總預算擴大到52.2億元,截至4/14共收7,658件申請案,「藝文紓困1.0」受理從3/18-4/10止,3月送件的本週已陸續發核定函可直接領款;4月分件數占九成,已分批審查核定後將盡速撥款。「藝文紓困2.0」4/30公布,可線上申請,5月初受理,最快5月底可請款。

「藝文紓困1.0」是1月~3月,「藝文紓困2.0」從4月~6月。鄭麗君表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藝文事業(法人)與接案、承攬case的(自然人)都能申請,前提是「受疫情影響」的事實,事業補助以人員薪酬為先,輔以營運補助,可同時提研發提升計畫補助,每事業兩項補助合計不超過250萬元,大型藝文團體可另外專案申請,不受250萬元限制;自然人只要能舉證,採從寬認定,「不管是Line對話或契約、mail等」雇用方願出示取消演出證明,即可申請補助,每人上限6萬元。

文化部「藝文紓困2.0」四大強化方案

一、「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方案(18億元)」:事業體最高補助250萬元、自然人6萬元。

二、「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24.7億元)」:表演藝術、音樂展演、電影映演業、出版事業,營業額衰退50%以上,補助員工薪資四成(每人2萬元)補助3個月以及一次性營運資金,可不受250萬元限制。

三、「大型藝文事業貸款利息補貼方案(5.5億元)」融資額度5億元,提供信保及利息補貼經費。

四、「藝文自雇者納入勞動部自營業者補助專案」:從事藝文工作的自然人有3個途徑可申請紓困,包括1、自行向文化部申請,2、由合作事業體代為申請,3、勞動部自雇者補助方案,投保薪資2萬4千元以下,可申請每月1萬元、3個月,估計約3萬名藝文自營者適用勞動部專案。以上三方案不得重複。另有振興措施(4億元)六大扶助措施,包括行政調控、減租、延稅、法人挺振興、展演場館國內團隊優先使用,以及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

紓困貸款累積核貸逾1千億元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表示,截至14日止,千億保紓困貸款已核准1,835戶、181億元,較前一日新增核准37億元;銀行自辦貸款,企業戶較前一日新增核准100億元,合計累積512億元,個人戶累積368億元。二者加總合計每日核准150億元以上,累積放貸超過1千億元。

此外「1988」紓困專線,每日平均4千多通來電,政府援增接洽專員,16日起將彙整民眾關心提問及分析數據,向各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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