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應戴口罩 不聽勸不下車就報警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4月3日宣布搭乘大眾運輸應戴口罩,台中市政府當日跟進宣佈,要求市民搭公車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禁止車內飲食。據交通局統計,截至4月8日止,極少數乘客在司機勸導後仍拒絕配合,當下司機也予以拒載,若經駕駛員勸導無效,既不配合戴口罩也不願下車,為維護其他乘客權益,駕駛員可報警請其下車,後續再依法裁處。
市長盧秀燕10上午親自搭公車視察,她感謝駕駛員及乘客配合市府宣導,未發現違規情形。「防疫工作人人有責!」盧秀燕強調,防疫期間,戴口罩一時的不便,可以保護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範,先柔性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
交通局葉昭甫陪同視察,他指出,台中市每日有超過35萬人次搭乘公車,為避免疫情擴散,市府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實施首日乘車民眾配合度相當高,部分忘記佩戴的乘客,經駕駛員提醒後也立即戴上,乘車秩序良好。
交通局指出,市府透過臉書、公車智慧型站牌、即時公車動態資訊網站、「台中公車」APP及公車內站名播報LED宣導防疫資訊;及公車、專用道月台及轉運中心等大眾運輸場站,張貼宣導海報,提供最新防疫資訊。
再次提醒民眾使用口罩應遵守「開、戴、壓、密」4步驟,如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請儘速就醫,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