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無強制申裝室內空氣監測設施 鼓勵安裝

每所幼兒園最多可申請5臺自動監測設施,最高補助10萬元。(桃園環保局提供)
每所幼兒園最多可申請5臺自動監測設施,最高補助10萬元。(桃園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建霖/桃園報導】

桃園環保局收到寺廟及幼兒園反應,發現有不肖業者冒用環保局名義,強力推銷或強迫要求須安裝自動監測設施,桃園市環保局為提升寺廟及幼兒園室內空氣品質,今年持續加碼推動「桃園市寺廟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與「桃園市幼兒園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鼓勵相關單位自主為空氣品質把關,絕無強制要求安裝的情形,補助申請至今年底12月31日為止,有需求者可自行評估並把握申請時機,共同維護室內空氣品質。

「桃園市寺廟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申請資格,凡座落於桃園市且登記在案的寺廟皆可於10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補助設備分兩類,第一類為裝設「二氧化碳及細懸浮微粒自動監測設施」補助金額69,000元;第二類為裝設「連動排煙設備」補助金額30,000元,兩者合計,最高補助金額為99,000元,補助金額包含3年內每半年共計6次校正及保固費用。

「桃園市寺廟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申請資格,凡座落於桃園市且登記在案的寺廟皆可於10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桃園市寺廟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申請資格,凡座落於桃園市且登記在案的寺廟皆可於10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桃園環保局提供)

「桃園市幼兒園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申請資格,凡設立於桃園市且登記在案的幼兒園皆可於10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每所幼兒園最多可申請5臺自動監測設施,最高補助10萬元,補助金額包含3年內每年共計3次校正及保固費用。

桃園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兩項補助計畫皆為鼓勵性質,藉補助計畫提升寺廟及幼兒園室內空氣品質,並無強迫申請安裝。寺廟及幼兒園可視自身需求提出申請,事先瞭解補助計畫要求,並審視與業者的合約及後續安裝後的服務及保固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上述補助計畫內容,請至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s://www.tydep.gov.tw/tydep/)的「民眾申請」區下載,如有申請補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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