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美意不打折 立委提修法:紓困補貼全免稅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右)主張防疫補償及紓困、補助、津貼、獎勵等免納所得稅。左為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右)主張防疫補償及紓困、補助、津貼、獎勵等免納所得稅。左為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因應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政府日前通過《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不過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發現,條例中防疫補償及紓困、補助、津貼、獎勵等措施,並未計入課稅減免基礎,等於政府補助100億元,又收回20億元,對此他將提案修法,明定相關補償免納所得稅。

郭國文指出,許多民眾陳情反映說,過往政府補助都有課稅的現象,一般企業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為20%、個人綜所稅為5%,依照原規定,等於政府右手給予100億元補助,左手又收回來20億元,讓原本紓困美意大打折扣。

他認為,民眾拿到的紓困補助,不應納入《所得稅法》裡的綜合所得,企業拿到政府的補助,也不應繳交營業所得稅,除了應修正《特別條例》之外,也應修正母法《所得稅法》,盼未來政府給予的各重大紓困措施一律免納所得稅。

對此,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表示,肺炎疫情蔓延全球,衝擊幅度相當大,為鼓勵人員投入防疫工作,並符合人民及企業的紓困需求,行政院已在4月2日通過《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修正草案,明訂受中共肺炎影響並從政府領取的獎勵、補助都可以免納所得稅,現行補助及津貼都適用免稅範圍。

李怡慧還說,若民眾因肺炎疫情影響,今年繳稅有困難的話,可以申請延期1年緩繳或分期3年繳納。如果收入是虧損的,政府也不會對你課稅,其實營運收入減少,營業稅也會減少,賦稅署會主動去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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