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擅自外出者 送集中安置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前排中)表示,為顧及社會成本,居家檢疫者首次違規出門,就直接送集中檢疫。(記者陳柏州/攝影)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前排中)表示,為顧及社會成本,居家檢疫者首次違規出門,就直接送集中檢疫。(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近日國內中共病毒(武漢肺炎)新增確診多為境外移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禁止入境需居家檢疫旅客搭乘國內航線班機及船舶等大眾運輸工具,籲請離島民眾應配合在本島執行居家檢疫相關事宜。另外,我國全面禁止旅客來台轉機政策,原自3月24日至4月7日,亦配合延長至4月30日24時為止。

機場入境全數普篩 陳時中:可行性低

隨著境外移入確診人數增加,外界詢問是否會對機場進行普篩作業。對此,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這個問題分兩個層面來看,首先,若入境都採檢卻不居家檢疫,「這個是不可行的」,可能會抓到一些陽性確診,但之中可能也會有偽陰性的確診,將偽陰性往外放,「放掉這些人,帶來的社會代價不得了。」

陳時中表示,另一個,就是全部都採驗,也都進行居家檢疫,雖然這個在學理面不會形成破口,也會多抓到一些陽性確診,縱使是偽陰性也會居家檢疫,並在之後被查到,但中間就會有重複檢驗的情形。

陳時中強調,現在採取在機場針對有症狀、過去有症狀病史進行採檢,返台後居家檢疫14天,其實就已經包含所有可能性,做法相對效率高,也不會造成心理的錯誤認知。

現在科學上認為病毒潛伏期14天,有病毒都會有症狀,反觀無症狀患者,沒有症狀時間非常長,但身體都有病毒,其實普篩也只能篩出非常低的比例,可能上萬人裡面只有一位,進行普篩不如將居家檢疫做好,當社區裡面出現很多無症狀患者,就是當沒有來源的病例如雨後春筍發生的時候,屆時再做普篩才有意義。

居家檢疫擅自外出加重罰則

據統計,截至3月31日為止,台灣居家隔離人數逾3,100人;居家檢疫人數逾4萬8千人。隨著居家隔離、檢疫人數增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宣布,將提供各縣市居家檢疫者入住的防疫旅館,每房每日新台幣1千元補助;另為顧及社會成本,居家檢疫者首次違規出門,就直接送集中檢疫。

陳時中表示,原本規定進行居家檢疫期間,第二次違規就要送集中檢疫,但為了顧及社會成本,因此宣布,現在只要違規一次就要送集中檢疫,居家檢疫者若無法潔身自愛,也不能請領防疫補償金,除了住宿費、飲食費都會加收費用外,也要支付違規罰款,罰款仍維持10至100萬元。

由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感染風險相對較高,未落實相關隔離或檢疫規定將提高社區傳播風險,而居家檢疫者入境時,若未提供詳實的聯絡或居住資料,亦妨礙後續關懷追蹤,均嚴重影響防疫工作推動。

衛生福利部先前在3月20日發布違反隔離、檢疫規定的裁罰基準,明訂隔離或檢疫者違反相關規定,依擅離時間長短將會加重處罰,除擅離時間外,還會衡酌其他違規情節,像是,接觸人數多、活動範圍大、接觸抵抗力比較差的民眾、出入公共場所、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在從事業務處所接觸民眾等情形,從重裁處。

旅宿業安心防疫 每房每日補助1千元

另外,為鼓勵各縣市合法旅宿業者加入「安心防疫旅宿」行列。陳時中說,自4月1日起至 6月30日為止,各縣市提供居家檢疫者入住的合法防疫旅宿,每房每日新台幣1千元補助。

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隔離者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居家檢疫者於入境時未詳實填寫資料,可處1萬至15萬元罰鍰,如有擅自外出、未配合主管機關開立的檢疫通知書所載自機場返家規定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已開罰318人,罰鍰金額達2,714萬元,疫情指揮中心呼籲居家隔離或檢疫的民眾,務必配合相關規定,若不幸染病,違反相關措施將危害更多民眾的健康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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