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民眾上國道遭攔截 衛生局加重裁處

高市警方等待約2小時,直到24日凌晨0點10分陳姓民眾抵家。(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高市警方等待約2小時,直到24日凌晨0點10分陳姓民眾抵家。(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方金媛/高雄報導】

又有居家檢疫民眾不守規定,四處趴趴走!高雄市鼓山區陳姓民眾3月20日自香港入境,本應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23日晚竟開車上國道欲前往台中訪友,遭國道警察攔截後返抵高雄住家,高雄市衛生局除依法處10萬元至100萬元,並將加重裁處。

衛生局表示,陳姓民眾開車行經彰化交流道閘道口時,因車輛行跡可疑,遭國道警察攔截。警方發現其為居家檢疫對象,在完成錄影蒐證後,令陳姓民眾返回高雄住家。衛生局23日晚約9點30分接獲彰化縣衛生局通知,隨後協同里幹事及警察在民眾家門口等待,24日凌晨0點10分陳姓民眾抵家時,立即開立舉發通知書。

由於陳姓民眾刻意把手機放在家中,企圖規避「電子圍籬系統」監測,衛生局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違反居家檢疫措施者,處10萬元至100萬元,並參採「檢疫措施裁罰基準」所訂擅離時間、具體違規情節等加重裁處。

衛生局呼籲,接受14天居家隔離/檢疫民眾勿心存僥倖,確實配合不可外出、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相關規定。期間若有發燒(≧38℃)、咳嗽或出現上呼吸道症狀,可撥打高雄市防疫專線07-7230250,由衛生局安排就醫。

此外,違反居家隔離者,將依法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強制安置;違反居家檢疫者,處10萬元至100萬元,第二次擅離時除加重處以罰鍰外,將併同執行集中檢疫強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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