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繞道買大同 立委:我機敏業務恐遭竊
上海龍峰集團董事長任國龍繞道香港,大量投資大同公司,遭金管會3度重罰。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19日表示,大同雖遭重罰,但仍參與許多國軍標案,甚至還有國防部電訊發展室電子公文系統等一級機敏業務,卻因現行法律無法定義大同公司為中資企業,要求國防部檢討。
國防部長嚴德發19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陳柏惟質詢時表示,中共2018年通過《情工法》,要求中國的各機關、組織與公民,必須配合中共提供資訊,形同草木皆兵,兩岸民間任何交流都可以被中共作為滲透管道,危害台灣國防安全。
他以人任國龍為例,2017年5月,任國龍曾以香港龍豐國際名義,非法持有大同股票9萬5千張,占大同股權約4.05%;同年12月,任國龍又被金管會發現,他以女兒任梓菱名義持有大同股票20萬5,301張,約占股權8.78%。
他表示,2019年時,任國龍再被金管會發現,以維家置業、雅興投資、Ding David名義買進大同股票,持有42萬1,122張,占大同股權18.01%。前後三次總共被罰上千萬元。
陳柏惟表示,現行法律無法定義大同公司為中資企業,但大同參與非常多的國防部標案,其中有兩項事涉國防一級機敏業務,分別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的伺服器、電腦主機暨系統周邊設備維護,以及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的電子公文系統維護案,國防部是否知情?覺得這樣適合嗎?
對此,國防部採購室坦言,若按照決標公告內容,確實如此,國防部也是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行政,但確實不適合。國防部的立場是只要涉及到國安、只要有陸資廠商,可以禁止投標。
陳柏惟強調,在中共頒布《情工法》後,這類民間交流或投資可說是草木皆兵,無論是文化、教育、體育、民間的經濟投資,都有可能被作為情報滲透的管道,這樣的前提下,應該調整與中共的交流。
嚴德發表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通過後,目前已經訂定子法,在《安全查核辦法》中,會查核廠商的人員、設施、相關安全事務進行,也會將資訊安全相關的管控機制納入查核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