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生煤自治條例宣吿無效 藍批政治操作
行政院13日以《中市生煤管制條例》牴觸 《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宣告該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立院國民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譴責行政院伸黑手霸凌地方自治權,中央利用防疫緊繃時刻護航中火,罔顧台中市民權利與全國民眾健康。
台中市府去年底撤消台中電廠二部機組許可證,但環保署卻撤銷該處分,已侵害權力分立及地方自治;接著行政院再宣告該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國民黨書記長蔣萬安表示,這是公然宣示,未來全國所有燃煤電廠可繼用生煤,也不再要求封閉式生媒堆置場。目的是為了掩蓋即將夏季用電緊迫,必須依賴燃煤發電的錯誤能源政策。
台中市藍委楊瓊瓔質疑,《中市生煤管制條例》是2016年的市長林佳龍公告,若與《空污法》牴觸,為何當初不廢止?痛批環保署不站在環保立場,卻為中火護航,呼籲台中人致電行政院、環保署關心此事。
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環保署2016年發函政院,表示條例未牴觸法律。如今,行政院推翻當時環署見解;據大法官解釋,若法律牴觸《憲法》均採「向後失效」,政院卻稱「自始無效」、「回朔無效」,根本破壞法安定性,將可能衍生賠償訴訟和民眾困擾。
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表示,中火硫氧化物占固定汙染源八成,氮氧化物也近八成,是中部最大汙染源,2015年PM2.5平均23.5,2019年底降到17.7,中火減煤四成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