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遭隔離 財部:可申請延緩繳稅

財政部長蘇建榮(前左)4日表示,若是民眾因為配合防疫政策而被隔離,無法在期限內繳稅,財政部將會主動公告延緩繳納期間。(記者陳柏州/攝影)
財政部長蘇建榮(前左)4日表示,若是民眾因為配合防疫政策而被隔離,無法在期限內繳稅,財政部將會主動公告延緩繳納期間。(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美蓮/綜合報導】

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部分民眾因為隔離治療、居家隔離等防疫措施,而使得收入受到影響。財政部部長蘇建榮4日指出,這類納稅人可以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延緩繳納。據財政部官員透露,財政部擬延長使用牌照稅、房屋稅、綜所稅、營所稅的繳納期間,平均延長一個月。

蘇建榮表示,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0條的相關規定,若是民眾因為配合防疫政策而被隔離,無法在期限內繳稅,財政部將會主動公告延緩繳納期間;如果民眾因為疫情而造成收入減少,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可主動跟各地國稅局申請延期、分期繳納。

另外,財政部官員則是透露,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納稅人可能因故無法如期繳稅,目前希望比照SARS期間,研擬延期繳稅方案,但對象只限受疫情影響者,包括:因隔離治療、居家隔離、集中檢疫而無法如期繳稅者。

官員透露,一般民眾、醫護人員或企業主,有延期繳納需求,都可提出申請,國稅局會從寬給予認定;各稅延長期間大致為一個月,該措施正在研擬中,若拍板會盡速對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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