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護照上註記中國旅遊史 陸委會:不一定要
由於台灣人持台胞証進出兩岸,若干國家因為台灣護照無法顯示「14日不曾出入中國證明」,因此,拒絕台灣人入境當地國家。立委王定宇建議,台灣護照上面註記中國旅遊史,對此,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20日表示,很多國家採自動通關,護照上也不會有出入境戳章,所以不一定要在護照上註記。
菲律賓曾短暫對台祭出禁令,其中一條疑慮就是「無法從台灣護照得知台灣人有無去過中國大陸」,邱垂正說,雖然我方人民入出中國大陸紀錄在護照上無法辨識,但我出入境管理系統都有保存紀錄;且參考各國出入境措施實務,如自動通關、電子通關等,護照上也沒有標示入出境搓戳記,因此是否在護照上註記往返中國大陸紀錄,涉及領務及出入境實務問題。
至於有雙重國籍的中港澳人士拿第二國護照入境台灣無法查緝,陸委會說,目前外籍人士有中港澳旅遊史者都已被暫緩入境,要擔心的是「中國、港澳人士拿第二本護照,從第三地入境台灣」,這是不被允許的,相關單位正在查驗相關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