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中擅離住家 南市府首度公開姓名

台南市長黃偉哲(右2)呼籲民眾配合居家檢疫的防疫工作,免得被公布個資及重罰。(台南市政府提供)
台南市長黃偉哲(右2)呼籲民眾配合居家檢疫的防疫工作,免得被公布個資及重罰。(台南市政府提供)

【記者賴友容/台南報導】
台南花姓女子在居家檢疫期間,無視規定鬧失蹤,台南市政府在遍尋不著下,17日首度公布該女子姓名協尋,警方數小時後在新竹尋獲送回家,台南衛生局長陳怡表示,此案耗費許多行政人力協尋,將從重罰款15萬元。

針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個案,台南市政府18日召開記者會,市長黃偉哲對於個案不負責任的行為表示遺憾,他感謝社會大眾的關注,藉著網路力量協尋,並呼籲民眾不必過度擔憂。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台南市政府民政局、警察局和區公所,配合里長協力做好居家檢疫的防疫工作

黃偉哲表示,絕對重視被隔離者或被檢疫者的人權,但更重視公共安全,如果個案失去聯繫,先由警政機關、民政機關幫忙協尋,還是無法取得聯繫,政府將先公布姓名以及所在行政區,然後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以及行政程序法第36條的規定,進一步公布照片,請社會大眾幫忙協尋,這是負責任的做法。

台南市政府表示,目前台南市有一千多位居家檢疫個案以及幾十名居家隔離者,居家隔離者如果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將開罰6至30萬,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則開罰1至15萬元。衛生局則表示,居家檢疫(隔離)期間擅離住家者,立即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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